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北京规定重点单位安全系统两年一检

2011-07-30 08:08:00     作者: 于杰    来源: 京华时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安全系统 监理单位 安全防范工程监理规范 安全防范系统运行检验规范 重点单位
[提要] 昨天北京市公安局内保局透露,本市《安全防范工程监理规范》和《安全防范系统运行检验规范》自8月1日起施行,在安防系统检验上,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2年检验一次,一般单位应每3年检验一次,检验报告可以作为公安机关进行处罚的依据。

  本报讯(记者于杰)昨天北京市公安局内保局透露,本市《安全防范工程监理规范》和《安全防范系统运行检验规范》自8月1日起施行,在安防系统检验上,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2年检验一次,一般单位应每3年检验一次,检验报告可以作为公安机关进行处罚的依据。本市成为全国首个发布实施这两项标准的城市。

  《安全防范工程监理规范》主要规定了安全防范工程监理的基本要求以及安全防范工程监理的程序与内容,特别是规范了施工过程中的监理内容。该规范发布前,从国家到北京没有专门针对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监理标准,监理单位在监理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方面没有依据,而且很多监理单位不了解和不熟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建设方面的要求,存在监理不到位的问题,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建设单位虽然聘请了监理单位,但还是出现了报警探测器、摄像机等安装不规范等现象,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同时也影响了工程防范效能的发挥。

  《安全防范系统运行检验规范》主要是针对已经验收正在运行的安全防范系统的系统功能和技术指标检验,规定了检验程序、检验要求及对运行中的系统的有效性进行综合评价,规定了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2年检验一次,一般单位应每3年检验一次。该规范实施后,将规范专业检验机构在开展安全防范系统运行检验时应执行的程序和检验的内容。通过系统的定期检验可以使内部单位了解系统的运行状况,也为公安机关指导检查工作提供了依据。

余梁

editor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