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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眉山判处16名毒贩 最高罚金550万元

2011-08-01 12:59:00     作者: 刘涛    来源: 中国广播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被告人;毒贩;罚金总额;四川眉山;犯罪;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买卖
[提要] 近日,四川眉山市“3?29”公安部督办毒品目标案件B案在仁寿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据了解,此案是四川近年来破获的影响较大的制贩毒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的案件之一,也是眉山历史上破获的最大一起制贩毒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

  中广网成都8月1日消息(记者刘涛、眉山台记者张娟)近日,四川眉山市“3?29”公安部督办毒品目标案件B案在仁寿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据了解,此案是四川近年来破获的影响较大的制贩毒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的案件之一,也是眉山历史上破获的最大一起制贩毒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16名毒贩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缓刑不等,并处以罚金,最高罚金550万元。

  现场一位警官介绍说,由于此案被告人较多,案情重大,要进法院听审必须通过安检,七点多就开始准备了,动用了巡警、交警、特警等60多名警力。

  法院审理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的规定,分别对16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缓刑不等,并处相应罚金。16名被告人均被处罚金,金额最多的是被告人吴庆好,被处罚金550万元,最少的是被告人唐明被处罚金1万元,罚金总额达1055万元。

  在犯罪所得等资金上,16名被告人的金额也不小:被告人吴庆好的犯罪所得1100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被告人李官容的犯罪所得917.6万元和购买麻黄碱片的犯罪资金205.56万元也被予以追缴上缴国库。16名被告人仅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的犯罪所得和犯罪资金总金额就达2919万元,此外,还有9辆车被予以没收。

  作者:刘涛 眉山台张娟

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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