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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分红权激励试点启动 专家称需防全员涨薪

2011-08-01 14:48:00     作者: 白天亮    来源: 人民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分红;分享制;激励模式;国资委;股权激励;恒星;稀土
[提要] 中央企业分红权激励试点工作日前正式启动,首批试点的两家企业分别为航天恒星和有研稀土。国资委副主任邵宁透露,今后将逐步扩大央企分红权激励的试点范围,待条件成熟后,再适时研究探索股权激励。

  中央企业分红权激励试点工作日前正式启动,首批试点的两家企业分别为航天恒星和有研稀土。国资委副主任邵宁透露,今后将逐步扩大央企分红权激励的试点范围,待条件成熟后,再适时研究探索股权激励。

  据了解,实施股权和分红权激励,是国务院支持中关村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一项重大政策,其中包括央企在中关村示范区的企业。如何具体落实这项工作,国资委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

  邵宁介绍说,由于中央企业情况复杂,现阶段在非上市企业实施股权激励,涉及国有股权转让定价、股权分配等敏感问题,以及多年积累的科研成果产权归属问题、激励对象固化后带来的问题等,各方对股权激励的意见不统一。加之前些年做过的股权激励效果有争议,因此国资委决定退而研究考虑分红权激励。目前,企业对于分红权激励的认识比较一致,认为分红权激励是一种利益分享制,与岗位挂钩,可以把激励对象的利益和股东的利益有机结合起来,能够实现有效激励,是一种比较好的起步方式。

  邵宁说,此次激励试点,国资委试图设计一种更加适合中央企业实际的激励模式,即:实行分红权激励而不是股权激励,激励对象是岗位而不是具体员工,选择了业绩增量而不是业绩存量。国资委希望通过在部分央企试点,既建立一种适应高新技术企业和院所转制企业的长效激励机制、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积极性,又确保改革平稳推进、保持企业和谐发展。

  首批试点的航天恒星和有研稀土分别隶属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和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两家企业在方案指标设计上,航天恒星的激励总额与企业当年的经济增加值和经济增加值改善值挂钩,且与增加值改善值挂钩的激励额度占总额度的50%以上,从而推动员工更加注重企业经济效益的改善。有研稀土采用了当年净利润额与净利润增加额作为计提总额,且当年净利润增加额比例超过计提总额的一半。

  试点方案充分体现了向核心科研技术岗位倾斜的导向。多年来,我国国有科技型企业一直存在收入“该高的岗位不高、该低的岗位不低”的现象,特别是核心科研人员的收入大大低于市场平均水平,难以留住人才。此次分红权激励试点实行后,航天恒星和有研稀土的科研类岗位和激励额度占比均达到90%以上,其余岗位也均为与科研成果转化密切相关的经营管理岗位。经测算,两家企业核心岗位的科研人员收入水平平均有望提高30%以上,能够实现有效激励。

  有关专家表示,当前社会上对央企垄断以及高薪多有不满。目前在一些高新技术企业试点分红权激励,有其必要性,也是推进央企改革的重要一步。但与此同时,必须在央企内部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和分配制度,提高分配的透明度,进行全方位的监督,防止把部分核心科研人员涨薪变成所有员工“搭车”涨薪。

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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