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四川仁寿开审全国最大制贩毒品案 追缴2919万元

2011-08-02 10:41:00     作者: 梁波    来源: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被告人;制贩;四川仁寿;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庭审;麻黄碱;毒品;专案组
[提要] 昨日,仁寿县人民法院通报,7月29日,经该院一审公开宣判,震惊全国的2011年最大非法买卖制毒案已对16名被告人作出判决。1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缓刑不等,并处相应罚金。16名被告中,仅被告人吴庆好一人,就被处以罚金550万元,其犯罪所得1100万元被予以追缴。

庭审现场

  ●收缴麻黄碱复方制剂9.35吨

  ●16名罪犯领刑

  ●追缴上缴国库总金额高达2919万元

  昨日,仁寿县人民法院通报,7月29日,经该院一审公开宣判,震惊全国的2011年最大非法买卖制毒案已对16名被告人作出判决。1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缓刑不等,并处相应罚金。16名被告中,仅被告人吴庆好一人,就被处以罚金550万元,其犯罪所得1100万元被予以追缴。

  庭审被告人 家属当场痛哭

  7月29日9时30分,眉山市“3·29”公安部督办毒品目标案件B案在仁寿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此案是2011年全国影响较大制贩毒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的案件之一,也是眉山历史上破获的最大一起制贩毒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认罪。进去以后一定用心改造,教育自己的子女不要重蹈覆辙。”法庭宣判前,一名被告人表示。上午10时许,经短暂休庭,法庭再次开庭:“全体起立,现在宣判。”在一百多双眼睛的注视下,现场照相机、摄像机的聚焦下,被告人被法警押上了被告席。

  审判长念到判决书关键部分,现场一片安静。听到判决结果,被告人的家属当场哭了起来。判决结果宣判结束,大部分被告人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庭审结束,所有被告人被押离现场,“照顾好儿子和自己。”一名被告人边走边向一旁妻子喊道。

  判刑追缴16被告2919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0年7月之间,被告人陆勇、吴庆好、李官容等人在东北等地大量非法购买“复方茶碱麻黄碱片”等国家管控药品,然后在成都等地加工提炼成麻黄碱,并将其非法买卖。被告人陆勇、李官容、李华林、吴庆好等16人的行为,均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法院依照规定,分别对16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缓刑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根据判决,16名被告人均被处罚金,金额最多的是被告人吴庆好,被处罚金550万元。此外,被告人吴庆好的犯罪所得1100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李官容的犯罪所得917.6万元,以及购买麻黄碱片的犯罪资金205.56万元,也被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据统计,16名被告人仅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的总金额就高达2919万元,此外,还有9辆车被予以没收。

  案情回放

  主犯儿子曾叫嚣要组织人员持枪抢人

  吴庆好、陆廷康(陆勇的父亲)、李官容,三人于上世纪80年代便开始在东北一带收购中药材,资本雄厚、人脉资源丰富。

  2008年,陆廷康通过李元福,在乐山开厂提炼麻黄素,后因李元福被宜宾警方“4·08”专案组抓获,陆廷康便从吴庆好、李官容手中,购买麻黄素贩卖赚取差价。2010年初,陆廷康伙同李官容一起,在广汉开厂提炼麻黄素,由李官容负责购买碱片并提炼,陆廷康负责销售。提取的麻黄素以每千克3.8万元左右价格卖出后,双方按比例分成。

  去年7月12日,专案组将陆廷康等十余名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随即,又查获了李官容位于成都青龙的两个管控药品仓库,收缴麻黄碱复方制剂1900余件,重9.35吨。同一时间,另一路民警突袭广汉,成功端掉陆廷康和李官容共同开办的麻黄素提炼地下工厂。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获悉陆廷康落网后,其子陆勇曾叫嚣要组织人员持枪抢人,并派出马仔在成都主要出城通道监视押送情况,气焰十分嚣张。

  梁波

马震

editor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