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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获批设立社会工作委员会 加强社会建设

2011-08-03 06:46:00     作者: 廖宴思 岳宗    来源: 中国新闻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社会工作 社会建设 社会管理 委员会主任 广东省委 委员会副主任 编办 委员会成员 省委常委 党委领导
[提要] 近日报经中央编办批准,广东省设立社会工作委员会。这是广东省为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成立的专门机构。

  中新社广州8月2日电 (廖宴思 岳宗)记者2日获悉,近日报经中央编办批准,广东省设立社会工作委员会。这是广东省为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成立的专门机构。

  据悉,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国社会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为了适应对当今社会的建设和管理,中国高层今年来一再强调和要求全国各地要加强社会建设,要创新社会管理工作。

  新设立的广东省社会工作委员会,既是省委的工作部门,又是省政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要求,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社会工作总体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相关部门起草社会工作方面的政策法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全省社会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参与拟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方面的政策;推进和创新群众工作,协调建立健全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配合推进社会领域党建工作;研究推动社会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创新。

  广东省委决定,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朱明国兼任省社会工作委员会主任,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梁伟发,省委常委、秘书长徐少华,副省长刘昆兼任委员会副主任。

  广东省社会工作委员会实行委员制,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政法委、省编办、省信访局、省发展改革委等作为委员会成员单位,派出委员。省社会工作委员会实行决策、执行既相对分离又相互协调的社会工作运行机制,委员会负责研究和统筹处理社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按照委员会的决策和部门职责分工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广东还要求各市、县(市、区)相应成立社会工作机构,以切实有力的运作机制确保社会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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