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03 15:15:00 我要评论
黄深钢 来源: 经济参考报6层高的“通达实业”大楼,矗立在宁波市鄞州区集士港镇中心的香雪路路口。这幢楼里开着一家中型超市,是上市公司“三江购物”的分店,此外还开着一家饭馆和一家宾馆。
其实,无论是这幢楼的业主朱忠华,还是集士港镇相关政府部门,都知道这幢楼是违章建筑。
政府:“违建是铁板钉钉的事”
由当地政府和“通达实业”大楼业主朱忠华提供的资料显示,这幢楼占地面积2937.5平米,楼高6层23.8米,于2009年11月动工兴建,2011年1月竣工。
集士港镇政府相关负责人称,大楼原址是一排破旧的两到三层楼厂房,朱忠华在此经营的鄞州实业有限公司,其实是只有10来个人的小规模的蔺草加工厂。2009年5月,朱忠华向镇政府打报告要求改建,但此地因处在镇中心地段,已被政府规划为商业和住宅用地,再建厂房并不符合政府的长远规划。
2009年底,根据宁波市一项试点,集士港镇与余姚泗门镇、奉化溪口镇等7个乡镇一道,成为宁波市首批“卫星城”,试点镇被赋予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需在5年左右发展成宜居宜业小城市。在这些“卫星城”的中心地段,二产工业逐步退出,三产服务业取而代之,“退二进三”是政府普遍推行的集约用地方向。
“‘通达实业’这块地过去是工业用地,要转成商业和住宅用地,应该来规划部门申报审批”,宁波市规划局鄞州分局鄞西规划管理所所长周旭锋说,“但是,这家企业没有来。我们认为其建设行为属违法建设。”
朱忠华承认,当初为厂房改建的事跟镇政府打过报告,镇政府许可的是工业厂房改建,但他心想,既然将来这里要变商业地块,不如自己提前做好准备。“银行贷款450万,向朋友借了500万,加上自己出的100多万,总共花了1000多万建了这幢楼”,朱忠华说。
宁波市2010年8月中旬出台《关于调整工业用地结构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提出采取多种方式调整工业用地结构,对未列入政府区块改造计划或政府收购储备计划等四种条件的工业用地,企业可以自行改造升级。朱忠华称,自己企业符合这份文件规定的四个条件。
但这份文件同时规定,改变土地用途必须依法审批,由企业向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后报国土资源部门,经县(市)发改、建设、规划、国土资源、工业、监察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审查同意,在主要新闻媒体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
集士港镇国土所副所长梁翼鹏表示,国土部门只审查企业盖房的时候有没有过土地红线,至于企业在地面造什么不归他们管。当然,过去是工业用地,房子造好后改成商业,应当到国土部门申请换发土地证,“但到目前为止,企业也没有来申请,来申请我们就开始审核。”
朱忠华承认没有履行上述程序,“我承认自己不对,当初有些心急,步子迈得过大了点。”
然而,这幢违章大楼依旧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经过近两年的施工顺利完工,并成功招商。
一个明显的事实是,未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而堂皇地在工业用地上盖起了商业楼盘,相关部门难逃“失察”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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