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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禁养狗令”实施9天后被收回

2011-08-04 14:31:00     作者: 魏蒙    来源: 新华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养犬;拍脑袋;犬只;广东江门;特殊情况;禁犬令;睦邻法
[提要] 争议是由江门市公安局、农业局、城市综合管理局、工商局、卫生局5个部门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市区犬类管理的通告》引起的。其中最敏感的是实质性的禁养——“江门市城区(含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为犬类禁养区”,禁养区内一律不准饲养各类犬只(包括宠物犬);因特殊情况需要饲养犬只的,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领取《犬类准养证》,到农牧部门对犬只进行免疫注射后方可圈(拴)养。

  因引起广泛争议,在广东省江门市实施仅9天的“犬类禁养令”,被当地相关部门以“接纳民意”的方式予以修正,全城的狗逃过一劫。

  市民叹息:“要带狗狗去避难”

  争议是由江门市公安局、农业局、城市综合管理局、工商局、卫生局5个部门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市区犬类管理的通告》引起的。其中最敏感的是实质性的禁养——“江门市城区(含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为犬类禁养区”,禁养区内一律不准饲养各类犬只(包括宠物犬);因特殊情况需要饲养犬只的,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领取《犬类准养证》,到农牧部门对犬只进行免疫注射后方可圈(拴)养。

  什么情况属于“特殊情况”?有关部门答曰:仓储货值达到500万元以上,或油库、水厂、电厂、危险品仓库等特殊场所才可申请圈养犬只。

  另外一条规定也备受质疑:自8月26日开始,该市犬类管理联合执法人员将对在禁养区内的公共场所违规饲养的犬只予以统一收缴、捕杀。有养犬者认为,如此对待人类忠实的朋友不仅伤害感情,而且还侵犯了其物权。

  有养犬者透过媒体发出了希望合法养犬的呼吁,许多网民发起了网络签名活动,希望尽快制止这一行动。甚至有养犬者发出了“要带狗狗去外地避难”的叹息……

  不过,也有人明确表示赞成采取这类行动。在网络BBS上旋即出现交锋:养犬者和反对养犬者互相指责,言辞激烈。“在城市养犬问题上,在全国各个城市,本来就一直存在着不同态度,非常激烈的冲突也早已有之,江门的这一禁令使这种矛盾再次爆发。”珠海市嘉远集团董事长胡刚说。

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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