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长沙一司机因泄愤驾车撞死五人 一审被判处死刑

2011-08-05 14:21:00     作者: 谭剑    来源: 新华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李成刚;驾车;长沙大学;被判处死刑;泄愤;司机;雅苑
[提要] 8月4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011年4月25日发生在长沙市区的一起恶性驾车撞人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成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新华网湖南频道长沙8月4日电(记者谭剑)8月4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011年4月25日发生在长沙市区的一起恶性驾车撞人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成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4月25日10时许,李成刚驾车运送混凝土至长沙市恒大雅苑建筑工地,在卸货过程中,李成刚因倒车不慎压坏工地一台斗车,与工地工人发生争执,其驾驶的牌照为湘A73015的混凝土搅拌车右反光镜、车门左侧玻璃被损坏。

  李成刚自认为受到欺辱,遂产生开车撞人泄愤的念头。2011年4月25日11时40分至12时许,李成刚驾驶自重16吨的混凝土搅拌车从恒大雅苑建筑工地出发,高速驶入长沙市洪山路、二环线等主干道,肆意冲撞行人车辆,在恒大雅苑建筑工地、洪山路御景龙城至北二环线洪山桥转盘下路段致五人死亡、一人重伤,二人轻伤,二人轻微伤;并在长沙市开福区洪山桥长沙大学门口至曙光路左家塘路口等二十余处路段先后与三十三辆汽车相撞,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二十五万余元。

  庭审中,李成刚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但提出自己所犯罪行是“受到了刺激”、“一时脑子不清楚”所致,并请求进行精神病鉴定。检方则根据李成刚家人及亲友证言,认定李成刚本人及其家族并无精神病史,事件发生时李成刚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成刚不能正确处理与他人矛盾,却泄愤于无辜群众,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严惩。

魏鹏

editor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