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06 09:20:00 我要评论
来源: 中新网
该《意见》全文如下:
8月3日,媒体报道《云南罗平工商罚款有指标》,反映罗平县工商局在工作中存在“下达罚没指标并交纳风险金,年底双倍返还”、“要求商户缴会员费”、“产品质量抽检商户要出检验费”等问题。针对媒体反映的问题,云南省工商局党组高度重视,当即责成省局机关有关处室、曲靖市工商局组成调查组赶赴罗平县开展调查。
(一)关于下达罚没指标的问题。
调查组认真核查罗平县工商局相关文件、文书档案,专门走访45名干部职工,没有发现罗平县工商局对各股室、工商所(分局)下达“罚没指标”,也未与干部职工签定过“罚没指标责任书”。2010年以来,罗平县工商局与各股室、分局和工商所签定的工作责任书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省市重点工作责任书等几种,其中没有专门的“罚没指标责任书”,所签各类责任书的考核内容中也不包括“罚没指标”。
(二)关于干部职工缴纳风险金的问题。
经调查组调查,罗平县工商局确实要求干部职工缴纳“风险金”,年底考核兑现。风险金主要用于考核干部职工全年业务工作目标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等工作完成情况,与罚没收入的多少无关,也不存在“罚得越多、返得越多”的情况。但罗平县工商局以缴纳“风险金”进行责任制考核兑现,与现行政策规定不符。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