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08 14:17:00 我要评论
王鹤 来源: 广州日报
政府将立法来解决如厕问题。(资料配图)记者庄小龙 摄
市城管委将制定《广州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 未来公厕采用节水设计
公共厕所标志着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公共设施的建设更要以人为本。近期,广州市城管委将制定《广州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将男、女厕位比例不低于1:1.5强制性执行条款写入《办法》中实施,并提出公厕内冲水设施采用感应式装置,以解决公厕节水问题。这是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城管委对市政协委员提案的回复中获悉的。
文/记者王鹤
政协委员提案
“如厕那些事儿” 公厕莫重男轻女
俗话说:人有三急,如厕第一。市政协委员韩志鹏在提案中说,每人每天将光顾厕所6到8次。不过,在广州的公共厕所和商场、影院、车站、旅游景点、酒楼等公共场所的洗手间,平常又简单的如厕往往是女同胞最头疼的“难言之隐”——女厕门前因为要“等位”而排“长龙”。经常听到等候如厕的女同胞抱怨“把人憋得慌、急到晕”,一些上了年纪的女同胞甚至在排队候厕时“出事”。
据有关资料统计显示,两性小便时在厕所中的平均停留时间:男性为39秒(±6秒),女性为89秒(±7秒),即女性的如厕时间平均为男性的2.3倍。然而,大部分公厕和公共场合的洗手间,男女厕位比例是1:1;有些公厕的男厕加上小便池,厕位反而比女厕多出一倍。厕所的“重男轻女”正是女同胞到公厕时排长龙(甚至发生女同胞跑到男厕或与男同胞争厕的怪现象)的主要原因。
回复一:
今后男女公厕 比例不低于1:1.5
韩志鹏建议,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规定新建、改建的厕所,在不减少男性厕位的情况下,增加女厕的建筑面积和厕位数量,明确规定女性厕位为男性厕位的1.5倍。将新建、改建公厕纳入城区改造、道路建设统一规划并同步实施建设。在人流密集的闹市,适当设置占地面积少的环保公厕,专供女同胞使用。
新建的旅游景点、商场、酒店、写字楼,如果建造前没有考虑厕所供应量和承受量,造成男女厕位比例失调,建设部门不再接受报批和验收。
针对韩志鹏的提案,市城管委答复,2011年3月份,市城管委专门制定了《关于提高公厕女性厕位比例实施意见》。从规划、设计、建设以及工程验收方面提出对今后我市公共场所新建、改建、扩建公厕工程,男、女厕位比例不低于1:1.5的要求。
近期,市城管委还将通过立法,于近期制定《广州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在《办法》中明确规定,将男、女厕位比例1:1.5作为强制性执行条款。
回复二:
3年新开3000公厕 同德围增活动公厕
韩志鹏还建议,在闹市区300米~500米内设一座公厕;一般道路在500米~800米内设一座公厕;其他区域800米~1000米内设一座公厕。
市城管委答复,将利用2~3年时间,基本实现广州建成区每平方公里保有量达4~7座公厕,二类以上公厕达到75%的目标。逐步建立起以固定式公厕为主,活动公厕为辅,沿街公共建筑内厕所对外开放的网络格局,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的城市公厕体系。进一步巩固公厕全部免费开放成果,推进火车站、汽车站、步行街、出租车停靠点等人流密集区城市公厕24小时开放,有条件的公厕增设母婴如厕设施,进一步改善如厕环境。
计划在2~3年内再建、购置、开放3000座公厕,即拟新建1000座二类标准以上公厕; 采用“以奖代拨”的方式,鼓励1000家沿街单位、商业服务窗口单位、宾馆饭店的内部厕所对社会免费开放,凡被认定为公厕,财政给予一定奖励。
同时,在2~3年时间,建设新的活动公厕1000座,安排在一些人流特别密集,但又难以建设公厕的地方,如白云区同德围—上步村地段。
回复三:
将建节水新公厕 公厕成绿色建筑
韩志鹏在提案中还建议,新建造的公厕除残疾人厕位外,全部采用蹲厕设计,冲水阀门采用脚踏式设计。
市城管委答复,广州2010年统筹资金安排了321座公厕进行改造。全市具备无障碍设施公厕的数量,从2004年前不足30%提高到2010年的94%。
在未来,广州公厕内冲水设施采用感应式装置等有关设施设备,以解决公厕节水问题。同时,推广使用“生态、环保、省地、节能、节水”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使公厕成为绿色公共建筑。
读者疑问:
1.残疾人厕位会如何安排?
2.将来会不会有专门的儿童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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