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10 14:36:00 我要评论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河南免职副县长 一直还是副县长
去年3月因矿难被“就地免职”,此后仍一直以副县长身份部署工作、出席活动
2010年3月的一起矿难后,媒体报道河南省驻马店市泌阳县主管生产安全的副县长王新科被就地免职,记者调查发现,其过去一年来一直以副县长身份部署工作、出席正式公务活动,近期还兼任该县政法委书记。
8月7日,网友“doufubai66”发帖爆料称,2010年3月因为矿难被免职的泌阳县副县长王新科不久前被“提拔为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该网友质疑此举是否符合《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根据2010年3月22日新华社的报道,3月22日零点40分左右,泌阳县顺达矿业有限公司发生透水事故,11人被困井下,“泌阳县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县长王新科已被免职”。2010年4月13日新华社报道说,这次事故共造成9人死亡。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虽然王新科2010年3月22日即被宣布免职,但在此后一年多里,他却仍然以“副县长”的身份出现在泌阳县的众多官方活动中。
泌阳县委宣传部官员对记者称,因为“3-22矿难”,副县长王新科在2010年3月份确实被免职了,最近才刚刚复出,“才上任不到一个月。”这位官员介绍,王新科被任命为副县长、县政法委书记,但由于王新科的处分“还没有到期”,因此虽然他担任了政法委书记,却没有依照惯例进入县委常委会。
该官员还对记者确认,王新科的免职和复出都经过了县人大,履行了正常程序。宣传部官员称,免职后到复出前,王新科没有再担任副县长,但对于其间各种报道中王新科的“副县长”身份,这位官员表示,“人说话是随便说嘛,我们工作人员都知道他被处分了。”
公开报道摘录
王新科以副县长名义参加的部分活动
2010年7月1日,媒体发布的通知显示,2010年河南省泌阳县特岗教师面试领导小组“组长由泌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新科同志担任”。
2010年8月13日,媒体报道泌阳县举行2010年“金秋助学”活动助学金发放仪式,“县政府副县长王新科等县领导及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出席”。
驻马店政府法制网报道,8月27日,全国全省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副县长王新科在泌阳县分会场出席会议”。
9月13日,“泌阳县商务预报”网站发布的《泌阳县召开加油站建设工作联席会议》一文中,“副县长王新科”参与了这次会议。
2010年12月29日发布在泌阳县泌水一中网站上的《泌水一中2011年元旦联欢会圆满举办》一文中,“县政府副县长王新科”出席了活动观看了演出。
2011年4月20日,泌阳县政府网站报道称“副县长王新科”参加了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奖惩大会,并在主席台就座。
2011年5月18日,泌阳县政府网站报道称“副县长王新科”到县新建、扩建重点项目工地现场办公。
2011年5月23日,河南省教育网报道,泌阳县政府成立了“常务副县长孙留平为组长,副县长王新科为副组长的2011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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