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10 20:31:00 我要评论
齐中熙 来源: 新华网新华网北京8月10日电 题:全面加强和改进铁路安全工作访铁道部党组书记、部长盛光祖
新华社记者 齐中熙
8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铁路安全工作,并决定开展高速铁路安全大检查。按照会议要求,新闻媒体将全程参与大检查活动。为此,新华社记者采访了铁道部党组书记、部长盛光祖。
记者:“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铁道部党组采取了哪些措施加强铁路运输安全工作?
盛光祖:“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我们十分痛心,深感内疚。这起事故暴露出铁路运输安全基础和管理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对重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处置缺乏经验,教训是深刻的。社会各界对铁路工作提出的批评和建议,是对我们的关爱和对铁路科学发展的期盼。
事故发生后,铁路部门深刻吸取教训,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迅速行动,采取一系列措施,全面加强和改进铁路安全工作。一是迅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从7月25日起至9月底,采取集中排查的方式,对行车设备、职工作业、规章制度、非正常情况下行车、应急处置、工程建设等重点内容,进行全面排查整改。二是组织各级干部对安全进行包保。铁道部机关抽调180名专业干部,分系统组成47个安全检查组,到运输一线对安全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各铁路局和生产站段也组织专门力量,分片包保,对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和关键岗位进行包保、全过程盯控。三是加强铁路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认清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四是做好事故善后和维护稳定工作。积极会同地方政府,尽最大努力妥善做好受伤人员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记者:国务院决定开展高速铁路安全大检查,您怎样认识这次大检查的意义?铁道部有何打算?
盛光祖:国务院决定开展高速铁路安全大检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负责,充分体现了对铁路安全工作特别是高铁安全的高度重视,对于全面系统排查和彻底整治高铁安全隐患,进一步做好高铁建设、运营、管理等安全工作,健全完善高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认真接受国务院检查组的检查,深入整改问题,健全完善高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促进高铁建设和运营安全工作。
记者:高铁安全牵动着亿万民众的心,抓好高铁安全刻不容缓,请问铁路部门采取了哪些强化高铁安全的措施?
盛光祖:为切实加强铁路安全工作,我们一手抓当前,扎实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迅速稳定铁路安全局面;一手抓长远,强化基础和管理,努力实现铁路安全持续稳定。
针对当前,一是为解决信号设备设计缺陷问题,我们已经完成了对所有使用与事故区段相同制式的信号设备全面测试排查,增加了可靠的硬件防护措施。同时,组织故障的设计、生产厂家优化设备软件总体设计,从源头上彻底解决设备软件缺陷问题。二是防范信号和列控系统出现新问题。不间断监控列车运行状况和设备状态,发现影响行车安全的问题时,立即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三是对于涉及安全的各项行车设备进行技术专项检查,排查隐患。四是修订并严格执行非正常情况下的行车组织办法和工作流程,完善细化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着眼长远,要强化铁路安全的基础建设。一是要全面提高高铁设备质量。对所有高铁产品严把入口关,规范高铁设备准入管理。二是要完善高铁规章制度。以高铁设备维修、检测监控、行车组织、应急救援等为重点,构建科学严密的高铁规章制度体系。三是要加强高铁人员培训,全面提高高铁从业人员的技术业务技能。四是要提升高铁应急处置能力,完善高铁设备故障处置预案。五是要加强高铁治安防范,优化高铁治安环境,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记者:当前,铁路对高铁运营初期运行速度和列车开行方案有什么考虑?
盛光祖:为增加高铁安全冗余,积累安全管理经验,在高铁运营初期,当前我们将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采取如下措施。
在运行速度方面:设计最高时速350公里的高铁,按时速300公里开行;设计最高时速250公里的高铁,按时速200公里开行;既有线提速到时速200公里的线路按时速160公里开行。速度下调的列车,票价也做适当下浮。在列车密度方面:高铁运营初期采取列车运行图一次编制、分阶段实施的办法,逐步提高列车开行密度,以利于新设备更好的磨合。
记者:目前你们如何保证在建高铁项目的质量安全?
盛光祖:对在建的高铁项目,我们正在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是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组织,严格禁止建设项目赶工期,加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严格工程验收。总之,工程建设进度要服从质量安全。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