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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公路管理站发行罚款月票 主管部门调查

2011-08-11 07:07:00     作者: 唐娟    来源: 中国新闻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管理站;罚款;超限超载;货车司机;包月;人性化管理;超限运输
[提要] 每个月初,宿迁的货车司机只要到宿迁市市区公路管理站一次性交费,就可放心超限超载,而不会被查处,司机调侃为“罚款月票”。此事经当地媒体曝光后。引起了相关部门的关注。10日,记者了解到,宿迁市交通局局纪委、法规处及宿迁市市区公路站的主管部门公路处组成的联合调查组,今日此间正式进驻市区公路站展开调查。

  中新网宿迁8月10日电 (记者 唐娟)每个月初,宿迁的货车司机只要到宿迁市市区公路管理站一次性交费,就可放心超限超载,而不会被查处,司机调侃为“罚款月票”。此事经当地媒体曝光后。引起了相关部门的关注。10日,记者了解到,宿迁市交通局局纪委、法规处及宿迁市市区公路站的主管部门公路处组成的联合调查组,今日此间正式进驻市区公路站展开调查。

  据经常从徐州睢宁前往宿迁运送黄沙、石子的货车司机介绍,他们每个月月初只要主动去宿迁市市区公路管理站交一次钱,这个月无论超限超载多少,路政人员都不会查处。他们戏称这为“月票”。而他们所出示“月票凭证”, 其实就是罚款单据。

  这样的“包月罚款”在今年七月以前是每个月2000元,七月份开始成了3000元,这种没理由的涨价让货车司机觉得不合理,于是他们对宿迁市市区公路管理站的这一收费行为进行了投诉。

  用货车司机的话说“不超载就赚不了钱”,以前每个月定额交了罚款,他们可通过超限超载补回损失,但是如今一涨价,利润更少了,而且还是逼着他们更多的超载。货车司机们同时还表示,“如果不是主动去买"月票",一旦被逮住,将会很惨。”

  对于这种“包月罚款”,宿迁市市区公路管理站的一位工作人员则表示这是为了“人性化管理”。“按照我们规定呢,是查到一次罚一次,你今天也罚,明天也罚,人家还怎么赚钱呢?”

  据了解,2011年7月1日施行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

  宿迁市交通运输局今日承诺:将对“罚款包月”的情况一查到底,一旦查实,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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