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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类重点桥梁将逐一"体检" 将严查管养单位责任

2011-08-11 07:06:00     作者: 邓杭    来源: 京华时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桥梁安全 桥梁养护 管养 责任追究制度 超限超载
[提要] 五省区市公路桥梁安全座谈会日前在京举行。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在座谈会上表示,将逐一检测排查特大和大型桥梁、特殊结构桥梁等五类重点桥梁的安全隐患。对发现问题不及时以及处理不当的桥梁安全事故,要严格追究桥梁管养单位责任。

  本报讯 (记者邓杭)五省区市公路桥梁安全座谈会日前在京举行。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在座谈会上表示,将逐一检测排查特大和大型桥梁、特殊结构桥梁等五类重点桥梁的安全隐患。对发现问题不及时以及处理不当的桥梁安全事故,要严格追究桥梁管养单位责任。

  近日,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到北京市检查指导公路桥梁安全工作,并与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内蒙古等五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公路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就加强桥梁养护和安全管理进行座谈。

  李盛霖强调,要务必抓好桥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对特大和大型桥梁、特殊结构桥梁、双曲拱桥、系杆拱桥以及有一定使用年限的老旧桥梁等五类重点,组织专门技术力量逐一进行检测和排查。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在科学会诊基础上及时提出治理对策,立即进行治理整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及时采取交通管制、限载通行、加强值守和现场监管等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同时,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进一步逐桥界定责任单位、监管单位和桥梁养护工程师,明确桥梁养护的责任主体,建立相应的分级责任追究制度。凡因养护不到位而导致桥梁安全事故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对发现问题不及时以及处理不当的桥梁安全事故,要严格追究桥梁管养单位责任。

  当前,对重点排查的危桥和存在明显隐患的桥梁优先安排改造。此外,要坚决制止严重危及桥梁安全的违法超限车辆上路、上桥,纠正各类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必须实行卸载措施。

见习编辑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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