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17 14:38:00 我要评论
葛方度 来源: 中国广播网中广网北京8月17日消息(记者葛方度)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关于渤海溢油事故生态索赔的相关工作近来备受关注,昨天(16日)有媒体报道称:“国家海洋局拟向中海油与康菲发起上亿元的索赔。”消息一出立即引发众多媒体转载报道,然而,上亿索赔一事是否属实?
索赔报道不实,但索赔工作确在开展
记者昨天针对“国家海洋局拟就渤海湾漏油事故向中海油与康菲发起上亿元索赔”一事,向国家海洋局相关负责人求证,该负责人表示,由于渤海溢油事故生态索赔的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国家海洋局从未向任何媒体公布渤海溢油索赔金额,“渤海溢油索赔上亿元”报道不实。
此外,有相关媒体报道,国家海洋局网站发布的一份公告称:2011年6月,美国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开发的渤海蓬莱19-3油田发生溢油事故,对我国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了损害。为切实维护国家权益,根据国家赋予的职责,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将代表国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溢油事故责任方提起海洋生态损害索赔诉讼。
同时,国家海洋局将面向全社会公开选聘以一家法律服务机构为主、多家法律服务机构为辅的法律服务团队,代理渤海溢油索赔案件。
虽说索赔金额不实,但索赔工作确实正在开展。如果国家海洋局向康菲公司提起索赔诉讼,将会面临怎样的司法程序?对此,北京律师协会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亿达律师事务所毕日东律师表示:依照法律规定,国家海洋局有权代表国家提起海洋生态环境的损害赔偿,受国家海洋局委托的律师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毕日东:既然产生了损害,责任方就得进行赔偿,这是所有的民法中规定的一个赔偿的基本原则。损害主体很明显是康菲石油,索赔主体是谁?因为没有哪一个具体的人能去索赔,因为牵扯到个体的索赔,范围不能涵盖得这么广泛,那么国家就应该作为索赔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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