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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跨区域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将提速

2011-08-17 15:09:00     作者: 李文蕊    来源: 中广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京津冀 食品药品监督 区域合作 食品安全监管 应急处置
[提要] 记者从北京市卫生局召开的“京津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卫生应急处置协查联动机制联席会”上获悉,从今年8月17日起,涉及跨京津冀三省(市)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卫生应急处置协查联动机制正式启动,这标志着今后京津冀三地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将更加高效快捷,信息通报将更加及时准确,区域合作机制更加紧密顺畅。

  中广网北京8月17日消息(记者李文蕊)记者从北京市卫生局召开的“京津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卫生应急处置协查联动机制联席会”上获悉,从今年8月17日起,涉及跨京津冀三省(市)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卫生应急处置协查联动机制正式启动,这标志着今后京津冀三地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将更加高效快捷,信息通报将更加及时准确,区域合作机制更加紧密顺畅。这是继2010年京冀两地食品安全事故卫生应急处置协查机制建立以后,首都圈跨地区的卫生应急处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拓展和提升。

  8月17日,北京市卫生局在京组织召开京津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卫生应急处置协查联动机制联席会,北京、天津、河北的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经过共同研讨,通过了《京津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卫生应急处置合作联动机制》,会议就此达成以下共识:

  一是建立联络人制度。建立京津冀三省(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的两级联络人制度。对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事故,联络人为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未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事故,联络人为省(市)卫生监督机构相关负责人。

  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京津冀三省(市)每年暑期召开京津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联席会,会议由三省(市)卫生行政部门交替承办。

  三是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京津冀三省(市)卫生行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建立跨省(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通报制度。

  四是建立协同调查机制。事故调查以可疑责任单位所在地的监督管理部门为主,发病人员所在地监督管理部门协助的原则。通过协查明确责任单位的,由责任单位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结案。责任单位不明确的,由病人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结案。必要时两地或三地可共同召开专家评定会,需进行资料交换的,双方或三方应进行资料交换。

  五是建立紧急协商机制。鉴于京津冀三省(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模式的不同,遇有发生在餐饮服务的较复杂或特殊情况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三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紧急协商解决。

  六是建立典型案例分析研讨制度。建立京津冀三省(市)典型食品安全事件案例分析研讨制度,交流三地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经验,共同提高调查处理水平及能力。

  《京津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卫生应急处置联席机制》的建立,将确保首都圈餐饮业食品安全,极大地维护三省(市)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卫生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食品安全办以及来自北京、天津、河北三省(市)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和保障的相关领导和专家共6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北京市卫生局卫生应急办公室主办,市卫生局赵涛副巡视员出席会议并讲话。

见习编辑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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