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17 15:10:00 我要评论
杨静 来源: 中广网中广网上海8月17日消息(记者杨静 实习记者刘洋洋)近日,上海市政府下发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和配租标准的通知》,本次廉租房准入条件的放宽比较之前有了很大变化,直接从人均月可支配收入1100元的上限放宽至1600元。上海市房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庞元透露,今年下半年可试点先租后售政策,保障家庭租赁一定周期后,允许其按照规定的标准来购买,或者说当廉租保障家庭符合经适房的标准以后,把原来租住的住房,按照规定购买下来。
本次调整,不但扩大了廉租房的受益面,解决了原本不符合原有廉赁住房条件但购买经适房又存在困难的“下夹心层”住房困难家庭问题,而且使上海市“四位一体”住房保障体系更加完善,让廉租房制度与经济适用房制度有机接轨。上海自2000年实施廉租住房制度以来,不断放宽廉租房准入标准,从人均月可支配收入500元逐步放宽到600元、800元、960元、1100元,直到现在的1600元,受益面的不断扩大,使保障对象从住房困难的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
据了解,目前上海市廉租房受益家庭累计已达7.8万余户,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已基本做到“应保尽保”。而经适房的申请供应也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上海全市范围内的第一批经适房申请受理家庭总共有33052户,其中已有28700多户通过审核,目前原卢湾区、原黄浦区,以及徐汇区已进入摇号选房阶段,预计其他十个区也将相继在8月下旬和9月上中旬进入选房摇号阶段,预计今年年内全市第一批经适房申请家庭都可完成购房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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