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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警察被诉正在违法 督察须出警现场处置

2011-08-25 14:50:00     作者:    来源: 京华时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现场处置 督察工作 地下水水质 地下水污染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 防治体系 行使职权 防治规划 权利救济 污染源
[提要]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天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为完善公安机关监督机制,对1997年公布施行的《公安机关督察条例》作出修改。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天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为完善公安机关监督机制,对1997年公布施行的《公安机关督察条例》作出修改。修改后的条例规定:对于群众投诉正在发生的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督察机构必须及时出警,给予现场处置;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行为,督察机构必须予以维护。

  据了解,修改后的督察条例强化了公安机关督察长的配置;明确了公安督察机构的执法勤务性质、督察范围;规范了督察工作程序;规定了督察措施期限及权利救济程序。

  此外,会议还讨论通过《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规划提出,到2015年,初步遏制地下水水质恶化趋势;到2020年,对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实现全面监控,重点地区地下水水质明显改善,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全面提高,建成地下水污染防治体系。

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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