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01 09:16:00 我要评论
来源: 新华网新华网北京9月1日电 题:为民除害 保民平安——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就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邹伟
公安部8月22日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引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广泛关注和积极支持。
什么是“四黑四害”?公安机关将如何开展打击行动?怎样发动广大群众参与这场“人民战争”?日前,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新华社记者的提问。
问:请您介绍一下什么是“四黑四害”?
答:我们提出的“四黑四害”,是指目前老百姓反映强烈的制假售假、收赃销赃、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俗称“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这“四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严重危害群众财产安全,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诚信。特别是大量制贩有毒有害食品、伪劣药品、农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猖獗,百姓深恶痛绝。广大群众认为,这“四黑”就是新的“四害”:害百姓、害家庭、害社会、害国家。我们是借用老百姓通俗的说法,将其归结为“四黑四害”。
“四黑四害”危害深、影响广,比如,使用劣质原材料或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每个家庭的餐桌安全都受到威胁;假冒伪劣药品,病人吃了不仅不能治病,反而加重病情甚至要命;制售假劣种子,导致农民辛苦一季颗粒无收;假劣钢筋、水泥使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甚至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制贩假印章、假文凭、假证件、假车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诚信;非法收购贩卖被盗自行车、电动车、手机等群众日常用品和电缆、井盖等基础公用设施,直接刺激和诱发了大量盗窃、抢劫等犯罪;组织卖淫、色情表演、聚众赌博、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影响社会稳定。
问:为什么现在开展这项专项行动?
答:今年上半年,公安部部署开展了全国公安机关“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期间,我们组织各地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进行了三轮深入细致地调研摸排,还派出12个工作组赴各地,面对面地听取群众意见。从摸排情况看,老百姓普遍痛恨的是大量存在于身边、直接危害到每个百姓、每个家庭的“四黑四害”。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公安部决定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
相对于严重暴力犯罪、重大经济犯罪等案件,这些问题看似是一些“小案件”,但形成的社会危害并不小,而且一些小案件的背后连着大案件,隐藏着严重的违法犯罪活动。从最近公安机关侦破的“瘦肉精”、“地沟油”等重大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看,有的犯罪分子为牟取非法利益,不择手段,伤天害理,性质十分恶劣,必须严厉打击。大家知道,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过去在“打假”问题上,公安机关主要是根据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来办案。现在看,这已不适应发现犯罪、打击犯罪的客观要求,必须在继续加强部门合作的同时,立足本职、主动作为。因此,我们下决心组织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对“四黑四害”违法犯罪活动主动排查、强力出击,以为民除害、保民平安的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这是公安机关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效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也是践行“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人民公安为人民”庄严承诺的具体体现。
问:这次“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打击的重点是什么?
答:公安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的重要职责,而“四黑”是许多社会治安问题的源头,也是犯罪利益链条上的四个关键点。“打四黑除四害”,要坚决斩断违法犯罪活动的利益链条,探索从源头上强化社会治安管控、破解社会管理难题的有效办法,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具体来说,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中,公安机关的主要任务是打击违法犯罪,当前,特别是要突出打击涉及制贩有毒、有害的食品、伪劣药品和农资等违法犯罪。要把破大案、打团伙、追逃犯、端窝点、捣网络、除源头作为主攻方向,坚决把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挖出来,绝不让不法分子蒙混过关,一定要让其付出沉重代价,打得其不敢为、不能为。
问:为什么说这次专项行动特别要发挥派出所的作用?
答:“四黑四害”违法犯罪活动大多隐藏在社区,祸害也在社区。派出所承担着辖区实有人口、实有房屋、重点行业场所、治安复杂场所等日常治安管理职责,具有基础工作和群众工作的优势。因此,要充分发挥派出所的作用,立足本职、立足辖区,会同有关部门把辖区内“四黑四害”线索排查清楚,积极主动地发现和打击犯罪。同时,要通过全面排查“四黑四害”违法犯罪线索,进一步提升派出所基础工作水平,提高对辖区治安的整体防控能力。这次专项行动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依托派出所,探索搭建起一个各部门密切合作、日常监管责任落实、预防犯罪关口前移的管理平台,努力形成部门间的社会管理合力。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