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卫生部回应“病人自缢医生不救”:当事者系聘用

2011-09-09 14:46:00     作者:    来源: 中国新闻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自缢 卫生部 护工 沈阳市卫生局 精神病患者 医患 辽宁省卫生厅 医疗纠纷 护士 中西医结合医院
[提要]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今日针对媒体报道“精神病患者医院自缢,值班医生路过却见死不救”事件作出回应,他指出,逝者家属所指认“值班医生”,是沈阳阜康中西医结合医院聘用来看护精神病患者的一个护工,而非医生。

  中新网9月9日电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今日针对媒体报道“精神病患者医院自缢,值班医生路过却见死不救”事件作出回应,他指出,逝者家属所指认“值班医生”,是沈阳阜康中西医结合医院聘用来看护精神病患者的一个护工,而非医生。

  卫生部今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针对妇女儿童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展情况。有记者提问“有一个病人在医院中自缢,但是监控录像发现医生路过了看到了,但是没有施救”,邓海华强调,救死扶伤、治病救人,是医生的职业所在,天经地义。

  邓海华说:“我介绍一下我从辽宁省卫生厅、沈阳市卫生局了解到的情况。媒体报道里提到的家属指认的那个值班医生,是这家医院沈阳阜康中西医结合医院聘用来看护精神病患者的一个护工,不是医生。”

  针对这一事件,邓海华回应,根据沈阳市卫生局和这家医院所在的沈河区卫生局的官方调查结论,当晚这个男护工负责这层病房的看护工作,按照医院的规定,每半小时必须巡视一次,而且要打卡记录。

  “通过调查发现,这个护工在前面打卡的时候确实没有看到那位自缢的女病人,他是在两点多钟打卡的时候看到的,看到的第一时间他就呼叫,医生、护士以及其他人员赶来进行抢救,而且拨打了120。急救人员到现场,抢救无效,病人去世了。”

  邓海华表示,鉴于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入院以后,监管责任完全由医疗机构来负责,所以这次纠纷中的责任应该由医院承担。“我了解到,主管的区卫生局已经对主管院长、当班医生、护士,以及那位护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相应的处理。在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医患双方在事情的第二天就签订了一个医疗纠纷处理协议,医院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此外,邓海华指出,行政部门对医院给出限期整改要求,沈阳市卫生局、辽宁省卫生厅把这一案例向全市全省进行通报。“希望以此为鉴,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邓海华说。(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

王晓亮

editor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