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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逾八万服刑人员参加人大选举投票 感言未被弃

2011-09-09 18:22:00     作者: 薛江华    来源: 金羊网—羊城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选举法;刑法;监狱法;宪法;选举权;人大代表;判刑;剥夺政治权利
[提要] 日,在广东省惠州监狱内,因抢劫罪被判刑4年的河南籍服刑人员聂某在专用投票箱投入自己填写的选票后,直言“很新鲜”。

惠州监狱服刑人员参与投票选举人大代表

  羊城晚报讯 记者薛江华,通讯员刘洪群、尹华飞、阚淼摄影报道:“进了监狱才知道自己原来是有权投票选举人大代表的。”8日,在广东省惠州监狱内,因抢劫罪被判刑4年的河南籍服刑人员聂某在专用投票箱投入自己填写的选票后,直言“很新鲜”。据了解,广东在押的12万多服刑人员中,有近70%的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服刑人员参加今年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的投票。

  服刑人员感言“没被抛弃”

  “虽然没有人身自由,但依然感受到被尊重,感受到社会和政府没有抛弃我们。”因绑架罪被判刑8年6个月的湖南籍服刑人员杨某说,在选举前,监狱组织服刑人员对《宪法》和《选举法》等法律进行了学习和讲解,将候选人的个人简介、工作情况等资料发放到每个监区,供服刑人员参阅和了解,所以,每个服刑人员内心都会有自己所确定的投票对象。

  杨某说,没进监狱前,他知道自己有参与人大代表选举投票的权利,但从来没有使用过,通过此次投票活动,今后会珍惜和履行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将来出狱后,会主动参与这样的投票选举活动。

  依法保障服刑人员选举权

  惠州监狱政委黄雁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让服刑人员参与人大代表选举投票,是根据《监狱法》和《刑法》有关规定,对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服刑人员,有依法行使选举的权利。为了保障服刑人员这项权利,惠州监狱依法严格组织了此次服刑人员的投票活动,共有4000多名享有选举权的服刑人员分监区、分批参与了惠州市惠城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投票选举。

  黄雁说,重视这项工作是对这些特殊人群的一种关爱和普法实践,能让服刑人员体验到普通公民享有的选举权,感受到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是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课。

  薛江华、刘洪群、尹华飞、阚淼

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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