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邵阳沉船遇难家属签赔偿协议 出事地点拟建大桥

2011-09-13 06:41:00     作者: 禹志明    来源: 新华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大桥;赔偿协议;沉船事故;9·9;出事地点;邵阳县;家属;修建
[提要] 湖南邵阳县塘田市镇“9·9”沉船事故中12名遇难者的家属12日均已与当地政府签订赔偿协议。一次夺去12条生命的夫夷水,由于一直靠渡船摆渡导致事故多发,湖南省有关部门将协助当地政府修建大桥。

  新华网长沙9月12日电(记者禹志明)湖南邵阳县塘田市镇“9·9”沉船事故中12名遇难者的家属12日均已与当地政府签订赔偿协议。一次夺去12条生命的夫夷水,由于一直靠渡船摆渡导致事故多发,湖南省有关部门将协助当地政府修建大桥。

  记者12日从邵阳县副县长段绍兴处证实,大部分遇难者的遗体已经火化。

  发生事故的塘田市镇,由于夫夷水将全镇分成南北两部分,沿河两岸只能依靠渡船往来。当地群众向记者反映,北边10个行政村“隔河千里”,交通不畅阻碍了当地的经济发展,老百姓一直期盼修建大桥。

  “9·9”沉船事故发生后,湖南省有关领导同相关部门于9月10日来到事发现场查看救援情况,初步决定由湖南省出资1400万元在事发河段修建新桥。段绍兴介绍:“目前是湖南省交通厅、水利厅各出资500万元,国土资源厅出400万元,准备帮助地方政府修建大桥。”

  作者:禹志明

马震

editor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