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14 07:54:00 我要评论
李媚玲 来源: 新京报昨天,民航华北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民航局正敦促国内各家航空公司尽快制定航班超售服务条款以及赔偿标准。截至目前,川航、深航、春秋航空、海航、山东航空5家公司已经发布超售服务条款,现金补偿最高不超过经济舱全价。但国航、南航、东航三大航未向旅客公开超售处理细则。
“三大航对待这个问题比较慎重。”对此,国内某大型国有航空公司市场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主要是怕乘客对赔偿标准不满意,而且尽管三大航没有公开超售处理细则,但在实际工作中其赔偿标准也是同其他已经公布细则的5家航空公司基本持平的,目前赔偿金额主要还是跟乘客协商解决。
对此,民航华北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民航局通过在华东等地区的调研发现,各家航空公司的规模不同、航线网络不同、机型与销售情况不同,因此不宜制定全国统一超售赔偿标准,因此敦促各家航企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各自赔偿细则更符合实际。
对此,民航专家许凌洁建议,超售应充分告知旅客超售情况和处理规则,如在超售的航班机票中可以考虑使用特殊标记向旅客公示等。
另外,制定合理的超售处理规则,如全体乘客告知、弃票乘客补偿标准等。技术上,根据不同时期、不同航线、不同航班上的旅客情况,科学计算并拟订超售数量。
■ 释疑
何为机票超售?
超售是指航空公司销售的订座数超过了该航班本身所具有的实际座位数。
气喘吁吁赶到机场,办理登机手续的截柜时间还未错过,却被告知航班已满无法登机,盛怒、争执、无奈……这是不少旅客“被超售”的沮丧经历。随着国内航班平均客座率升至80%甚至85%,机票超售引发的旅客投诉也节节攀升。
■ 案例
超售如何赔偿?
对于机票超售纠纷处理不当则会导致航空公司信誉受损,甚至面临涉诉风险,也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2007年4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对南航机票超售案作出判决,乘客肖某获赔违约金1300元。法院审理认为,超售行为应当向乘客进行明确告知,而不能将其看作是航空公司内部的管理手段而不予公示。(李媚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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