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14 14:58:00 我要评论
来源: 新华网新华视点:频施“缓兵计” 督查需“加力”
——二、三线城市限购“扩容难”追踪
新华网广州9月14日电(“新华视点”记者陈先锋、叶锋、赵瑞希)继浙江台州拉开二、三线城市限购序幕后,限购名单一直难以“扩容”,近日只有浙江衢州市推出限购第四套房子的“限购令”。为揭开谜团,“新华视点”记者追踪调查发现,目前部分二、三线城市遇到限购政策“绕道走”,试图用“限价”代替“限购”,这个新动向值得关注。
那么,楼市限购“扩容”阻力何在?破解之道究竟在哪里?
限购“扩容”:部分地方频施“缓兵计”
近日,广东省韶关市住建局正忙于约谈一些开发商,要求开发商控制新建住房涨价幅度。
“这是因为韶关市房价引起了国家相关部门和社会的高度关注。”韶关市住建局副局长何平良说。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70个大中城市住房销售价格数据,韶关市5月份房价指数环比涨幅排名第一。
为此,韶关市政府近期发布《关于采取措施稳定新建住房价格的通知》,从9月18日起,开发商如果存在“申请预售商品住房备案均价高于周边同类楼盘半年内实际成交均价10%”等3种涨价行为,将招致暂缓备案和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处罚。
“这种限价方法规避了被纳入限购名单的风险,可以说是限购大限逼迫下的缓兵之计。”广州市社科院研究员彭澎说。根据住建部给出二、三线城市限购的5项建议标准,韶关触及了“1月至6月新建住房价格指数月环比增幅较高、排名靠前的”等标准,理应进行“限购”而非“限价”。
事实上,韶关并不是近期第一个被迫提出“限价”的城市。今年7月中旬,河北廊坊市就开始行政“限价”,要求对新建商品住房预售、销售价格进行限制;7月下旬,河北秦皇岛市政府约谈开发商,传递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上限约为7000元/平方米的信息;山东烟台市8月2日也出台“限价”规定,要求部分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涨幅不能超过5%。
“尽管各地限价的内容、方式有所不同,但目前却正在成为阻挡‘限购令’落地的盾牌。”中国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与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说。据统计,7月份秦皇岛等城市房价同比涨幅在70个大中城市中靠前,甚至部分二、三线城市房价涨幅超过台州,但这些城市却更加青睐“限价”而非“限购”。这传递出地方政府试图“限价保量”的意图。
上海易居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表示,由于住建部的5条限购标准具有一定模糊性,一些地方政府便以“模糊态度”应对,寻找各种理由来规避“限购令”,这种动向应引起国家有关部门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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