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14 17:02:00 我要评论
来源: 中国新闻网中新网9月14日电 据水利部网站消息,水利部日前下发《关于开展高耗水服务业用水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要求2011年9月至12月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高耗水服务业用水专项检查行动,坚决遏制违法取水和浪费水的行为,进一步加强对高耗水服务业用水的监督检查和规范管理。
中国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决遏制用水浪费。为此,水利部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本次专项检查行动作为当前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通知强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准确把握专项检查行动工作重点,坚持全面清查、重点查处、标本兼治的原则开展工作。要准确把握自查和抽查两阶段工作重点和有关要求。
自查阶段(9月—10月)要对取用水单位和管理部门执行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计划用水等制度情况进行重点检查。要按照要求及时上报专项检查行动自查报告,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解决措施。11月底将自查报告报送水利部。
抽查阶段(10月—12月)由水利部组织,对水资源紧缺和高耗水服务业违法取用水现象突出的部分地区进行抽查,巩固自查阶段取得的成果,并视情况进一步组织查处和整改,督促各地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通知强调,要突出重点、全面发动,督促各高耗水服务业经营单位规范取用水行为,要将重点放在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案件处理上,重大的违法案件要重点督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通知指出,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水利部进行通报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同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着眼长效。要注意发现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加以总结推广,运用典型推动工作。要从完善体制机制着手,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强化社会服务和管理职能,完善监管网络,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构建高耗水服务业取用水管理的长效机制。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检查方案要求,按时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检查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与水利部沟通。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