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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加强对“一把手”监督 降低选人用人失误风险

2011-09-15 09:44:00     作者:    来源: 半月谈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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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为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决策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近期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干部任免票决制的意见》,要求北京市所有有干部任免权单位的党委(党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任免干部,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作出决定

北京加强对“一把手”监督降低选人用人失误风险

 

  任免票决制显现党内民主新动态

  为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决策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近期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干部任免票决制的意见》,要求北京市所有有干部任免权单位的党委(党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任免干部,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作出决定。专家认为,任免票决制的推行,将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限制其任免权,降低选人用人失误风险。

  票决制降低选人用人风险

  干部任免票决制是当前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推进项目。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汪玉凯说,目前我国任免干部模式主要有两种:议决制和票决制。议决制的程序是先由组织部门考察、推荐候选人,再经过党委等领导干部任免决策机构评议,决定领导干部人选。党委在讨论人选时,一般是党委“一把手”先表态或最后表态,导致干部任免有时就成了“一把手”说了算。

  票决制是在干部任免时,对候选人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2003年以来,北京市委全委会先后5次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12名区委书记、区长人选和10名市政府所属委办局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人选进行了投票表决。在全委会闭会期间,北京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区县党政正职任用前,用发放征求意见函的形式向全体市委委员和候补委员征求意见。

  2009年12月,北京市委出台了《北京市委常委会讨论任免市委管理干部实行票决制的实施办法(试行)》,首次在北京市委常委会上对北京市管干部的任免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并以制度的方式固定了下来。

  北京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前几年的实践证明,干部任免票决制度的建立,扩大了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提高了干部选任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扩大了决策主体范围,加强了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在干部任免上的监督,相对降低了选人用人失误的概率和风险。

  差额票决干部“优中选优”

  2010年以来,北京延庆县拿出发改委副主任等16个副处级职位先后两次面向全市进行公开选拔,经过笔试面试和组织考察,把每个职位排名前两位的人选提交县委常委会进行差额票决,并产生了最终的任职人选。截至目前,延庆县通过差额票决方式共选拔出23名副处级领导干部。

  北京市大兴区2004年以来选择区商务局局长和区教委主任两个正处级职位试行区委全委会差额票决:按照1∶2的比例,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由区委常委会提名,提交全委会审议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大兴区委组织部表示,采取差额票决方式任用领导干部,是推动干部选拔任用决策制度改革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差额票决扩大了区委委员在干部任用决策中的选择权,拓宽了选人用人视野;差额票决增加了干部工作透明度,打破了干部任用决策工作的神秘感和封闭状态;差额票决也是一种价值导向和行为示范,体现了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汪玉凯评价说,与等额票决相比,差额票决优点突出,每个委员或者常委只有一票,也就是说书记的一票和委员或其他常委的一票价值相同,差额票决便于每个党委委员或常委优中选优。

  票决制成常态,制度待进一步完善

  北京市海淀区是干部任免票决制的“先行者”。2009年以来经过三个阶段的探索,海淀区已全面实行票决制。一是探索阶段,即区委任免部分正处级领导干部试行电子票决,共对16名重要岗位干部实行了电子票决;二是推进阶段,即区委任免所有处级干部实行无记名票决,区委常委会已就337名干部任免进行了投票表决;三是全面推开阶段,即区属二级班子任免干部全面实行票决制。

  在总结部分区县试点经验基础上,北京市今年7月底在全市全面推行干部任免票决制。汪玉凯表示,北京将干部任免票决制在全市推广,可带动北京的干部选任改革前进一大步。然而,很多区县的票决制是等额票决,差额票决制仅在北京市大兴区等地现身,并未上升至北京市级干部层面。票决制最大的优势就是变“伯乐相马”为“竞赛选马”,等额票决难于体现这种优势,未来的发展趋势必然是形成二选一的局面,进一步加大竞争力度。

  “谁来投票,这是票决制的关键点,也在决定着任免领导干部的民主程度。”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说,近年来,我国一直在推动任免干部改革,而票决制是改革的热点。目前,北京市干部任免票决制还限定于党委委员或常委,如果投票范围能纳入一些普通党员,将更有利于提高干部任免的透明度和客观公正性。(《半月谈内部版》2011年第9期,记者 黄海 李亚红)

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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