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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高官透露我国将取消土地供应双轨制

2011-09-18 06:34:00     作者: 孙雪梅    来源: 京华时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土地供应;国土资源部;双轨制;土地出让;土地使用者;国土部;土地成本;土地估价师
[提要] 国土资源部近日透露,我国将逐步扩大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覆盖面。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表示,土地资源配置的最终目标是取消土地供应双轨制,提高土地供应和调控能力。

  本报讯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国土资源部近日透露,我国将逐步扩大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覆盖面。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表示,土地资源配置的最终目标是取消土地供应双轨制,提高土地供应和调控能力。

  所谓土地供应双轨制,简单说就是通过两种方式完成土地供应:一是政府无偿划拨国有土地给使用单位;一是通过市场化手段有偿出让国有土地,目前主要是通过招标、拍卖、挂牌三种方式出让土地。

  甘藏春说,目前我国土地资源配置的非市场程度依然很高。经过近30年的改革创新实践,城市国有土地基本实现了有偿、有限期、有流转的使用制度,但目前国有土地供应仍然保留着双轨制。

  甘藏春表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最终将取消土地供应双轨制。下一步,按照资源市场配置的基本原则,缩小划拨地范围,扩大有偿使用覆盖面,最终取消土地供应双轨制。除军事、保障性住房、特殊用地可以继续划拨使用外,其他用地实行有偿使用。

  >>解读

  减少特权有利公平

  划拨土地供给的成本比出让要低很多。理论上通过划拨来供给土地是为了满足纯粹的非营利性公共需求,确实应当降低成本。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教授俞明轩称,但现实的情况是,有的政府拿的是划拨地,却可能在土地上建起餐厅等经营场所。

  俞明轩表示,取消双轨制能够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有利于核算土地使用者的成本。

  取消双轨制能减少特权用地,有利于公平竞争。俞明轩说,所有的非公益的土地使用都应当承担相同土地成本,取消某些单位用地的特权,让土地出让价格由市场来调节,真正实现公平。比如,某些事业单位用划拨土地建楼,但做的是营利性或半营利性的生意,这样的话对拿出让土地盖楼的其他经济主体就不公平。

  取消双轨制对农村土地也将带来有利影响。俞明轩表示,目前政府划拨土地主要有两个来源,少部分从政府的存量地里划拨,但大部分是从农村集体土地中征地后划拨。此前,由于划拨土地成本低,承包农村集体土地的农民所得的补偿很少。取消土地供应双轨制后,被征的农村土地出让价值提高,补偿额也可能增加,补偿将更到位。

  >>链接

  土地供应政策变迁

  俞明轩教授介绍,我国土地出让实行“招拍挂”之前,工业用地均采用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即出让方与受让方(土地使用者)通过协商,以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方式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

  2002年5月,国土资源部颁布实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明确规定包括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用地的经营性用地必须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

  2004年,国土资源部颁布《关于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规定2004年8月31日以后所有经营性用地出让全部实行招拍挂制度。

  不过目前,政府行政办公用地、关系国计民生的部分产业用地以及公益性事业用地仍然采取土地划拨的形式。俞明轩称,按照国土资源部最新说法,除军事、保障性住房、特殊用地可以继续划拨使用外,其他用地实行有偿使用。那么,以后政府行政办公用地,能源、电力等行业用地,学校、医院、博物馆等使用土地也要通过招拍挂形式有偿出让。

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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