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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破特大涉黑犯罪案 黑社会渗透基层政权

2011-09-23 07:01:00     作者:    来源: 北京晨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陈晓青;涉黑团伙;犯罪案;黑社会性质组织;黑社会性质犯罪;黑老大;湖南郴州
[提要] 这起涉案129起,被控19项罪名的涉黑案件由公安部挂牌督办,湖南各级公安机关历经7个月艰苦侦办,最终使陈晓青、许以国、戴林辉3名“黑老大”及其组织成员受到严惩。

  闻讯赶来的近2万名群众将现场围得水泄不通。当法官宣读判决书时,全场响起经久不息的掌声……这是近日召开的湖南郴州陈晓青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宣判大会上的一幕。

  这起涉案129起,被控19项罪名的涉黑案件由公安部挂牌督办,湖南各级公安机关历经7个月艰苦侦办,最终使陈晓青、许以国、戴林辉3名“黑老大”及其组织成员受到严惩。

  暴力犯罪 打出江湖地位

  陈晓青,1966年9月出生,绰号“老倌子”、“青哥”,是郴州永兴县特大涉黑组织的头号人物。追溯他的“发家史”,便是一条典型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坐大”轨迹

  上世纪80年代初期,陈晓青在永兴县城郊乡以非法经营木材为业“闯社会”。其间,陈晓青聚集了一批社会闲杂人员,逐渐在永兴县“打出”不怕惹事的名声。1999年,永兴县城内发生一起两个黑恶团伙斗殴事件。作为当事一方,陈晓青带人将另一方主要成员曹向月砍死。

  “此事在永兴县城影响极大,但陈晓青却没有受到法律追究。”专案组成员、郴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李长跃说,借此,陈晓青确立了“江湖地位”。

  此后直至2008年,陈晓青团伙不断网罗“两劳”释放人员等,以火拼、故意伤害等方式不断吞并周边黑恶势力,最终形成了多达70余人、组织层级分明的特大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主要头目是陈晓青、戴林辉、许以国三人。

  这个团伙到底有多嚣张?当地百姓举例说,一成员将人砍成重伤后逃跑,回来后竟向受害者索要“跑路费”;公然到永兴县城多所学校招募学生去赌场“看场子”;聚众斗殴时追打闯入党政机关;许以国同村一户人家慑于其淫威,离乡寄居长达12年之久……

  警方介绍,近年来,发生在郴州城区和永兴县的大部分暴力案件都与该组织有关。落网团伙成员交代的犯罪材料多达400多页。

  以黑敛财 渗透基层政权

  专案组调查发现,这一涉黑组织插手经济纠纷,涉足煤矿、冶炼厂、沙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等领域,串通招投标,强揽工程;同时在多个宾馆、酒店、市场开设地下赌场,组织妇女卖淫,充当黑保安、收取保护费等,不断获取巨额经济利益。该组织主要成员的个人资产都在数百万元至千万元之间。据陈晓青等交代,他们获得的“黑金”用于发展、壮大组织,购买作案工具,为受伤成员支付医药费,为被抓成员“打点关节”,为“跑路”成员提供路费。

  因为靠“黑”起家,陈晓青团伙必然会努力寻找政治靠山。他们不断拉拢腐蚀干部,在当地建立起了复杂的关系网络,并不断向农村基层政权渗透。

  李长跃介绍,陈晓青团伙不惜动用金钱、美色,采取宴请馈赠、重金行贿等各种手段,拉拢腐蚀当地党政部门的极少数“害群之马”,为其提供保护或谋取更大利益,很多相关案件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久拖不结、降格处理。

  该组织还通过暴力、贿选等手段干扰基层选举,组织头目都曾担任村干部。其中,陈晓青当村主任9年,戴林辉当村主任、村支书7年,许以国当村主任、镇人大代表5年。

  目前,专案组已向纪检部门移交“保护伞”线索24条,涉及当地公安、国土、税务、公路等部门25人。

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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