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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和广东省共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

2011-09-26 10:57:00     作者: 朱立毅    来源: 新华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特殊监管区域 示范区建设 加工贸易企业 零库存 通关效率
[提要] 国家质检总局与广东省人民政府25日在北京签署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合作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为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探索经验。

  新华网北京9月25日电(记者朱立毅)国家质检总局与广东省人民政府25日在北京签署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合作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为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探索经验。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出席签字仪式。

  根据这份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在提高示范区通关效率、支持示范区企业转型发展、支持外商投资和加工贸易企业扩大内销、建设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推动加工贸易质量和技术升级、创新加工贸易检验检疫工作模式、促进特殊监管区域建设发展、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广东国际会展业发展等方面展开密切合作。

  国家质检总局将支持广东省建设省级地方电子口岸,探索建立“一次录入、分别申报”模式,支持加工贸易“零库存”现代生产方式;帮助和指导出口企业充分利用普惠制、自贸区等优惠原产地政策,享受国外关税减免待遇,提高国际竞争力。

  国家质检总局还将支持广东先行先试,在技术标准、认证认可等方面出台政策措施,促进广东加快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新兴信息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和支持企业创建自主品牌。

陶云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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