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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顺义财政局长受贿295万 有自首情节被判7年

2011-09-27 07:01:00     作者: 颜斐    来源: 北京晨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马万林 自首 情节 赃款 财政局长 案发 房产 退赃 利用职务 判决
[提要] 顺义区财政局原局长马万林被控在担任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向部分乡镇、企业索取钱款共计295万元。

  晨报讯(记者 颜斐)顺义区财政局原局长马万林被控在担任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向部分乡镇、企业索取钱款共计295万元。记者昨天获悉,鉴于马万林有自首情节且家属积极退赃,顺义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7年。

  对于赃款的去处,马万林说,他用其中的80万元在朝阳区双井买了一处房产,又给了情人差不多上百万元,剩下的都被他挥霍了。据悉,案发后,马万林的家属帮他退回了赃款110余万元。开庭后,家属又退赔了剩余的全部赃款。

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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