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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60余户购房者遇开发商加价 物价局否认欺诈

2011-10-10 07:00:00     作者: 张凌飞    来源: 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购房者 开发商 兆隆 售楼处 预售许可证 订金 物价局 购房意向 房管局 水岸
[提要] 宋先生遇到的情况则有所不同,“原先说好赠送的阳台现在不赠送了,要想赠送阳台我就得多加20万,要不就让我换房,还要提高单价。王局长说,目前他们已经接到了购房者的投诉,购房者所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目前该局投诉管理中心正在负责调查核实情况,以便进一步处理。

小区售楼处。张凌飞 摄

  “白纸黑字签下的每平方米2680元,开发商一下子就加到3060元,我每平方米要多交近400元,开发商诚信何在?”连云港灌南县茆先生近日带着购房意向书准备办理购房手续时,突然遭遇开发商单方面提价,茆先生与开发商多次协商未果后,向有关部门投诉并希望得到解决。据了解与茆先生有同样遭遇的购房者多达60余户,他们大多是在交了购房订金,签了购房意向书,并明确标明购房价格和具体房间后,因开发商反悔,双方陷入僵持状态。记者于10月9日前往事发地灌南县兆隆·加州水岸项目售楼处,对该事件进行了调查。

  购房者:约定好的价格上调了

  记者在售楼处见到了10多位正在等待结果的购房者,茆先生也在其中,他详细地向记者介绍自己遭遇的情况,“我是6月29日在这里看好商品房一套,面积约127平方米,在售楼处工作人员劝说下,当天就交了房屋订金34597元,并且在收据上面写明单价2680元/平方米,还填写了购房意向单,因为该公司当时没有《预售许可证》,所以无法办理手续。”9月23日,茆先生接到通知,让其前去办理购房手续,但被告知房屋单价已经上调至3060元/平方米,茆先生当即表示疑惑并反对,但该项目负责人表态,有两套方案可供茆先生选择:一个是无条件退还订金,无任何补偿;一个是按上调的价格购买房屋。茆先生对开发商提供的两套方案均表示不满。

  宋先生遇到的情况则有所不同,“原先说好赠送的阳台现在不赠送了,要想赠送阳台我就得多加20万,要不就让我换房,还要提高单价。”宋先生是8月份交的定金,当时的价格是2800多元每平方米,“9月26号通知我回来办手续,我从苏州特意赶回来,却遇到这种情况。”

  据现场购房者介绍,与他们情况相似的购房者大概有60多户,大都分别遭遇不同情况的价格上调,从几百到上千不等,大部分购房者同意退还订金,但是订金还得等几天才能拿到。仍有部分购房者坚持不同意。

  开发商:正在积极沟通处理,具体情况不便透露

  记者在售楼处找到了正在负责处理此事的项目方负责人孙先生,他对记者表示,自己目前正在积极和购房者沟通协调,“我们也希望尽快解决,原计划月底前能够全部处理完的,但是目前购房者都不肯让步,事情发生我们希望大家都能互相让一步,这样才好解决。”对于为何忽然涨价以及是否还会有其他解决方案,孙先生均以涉及公司商业机密为由拒绝回答。

  当地房管局:事情确实存在,正在调查核实

  记者致电灌南县房管局王康勋局长了解情况。王局长说,目前他们已经接到了购房者的投诉,购房者所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目前该局投诉管理中心正在负责调查核实情况,以便进一步处理。

  当地物价局:未涉嫌价格欺诈,属于合同纠纷

  记者就开发商单方面提高房屋价格问题向灌南县物价局了解情况,该局物价检查分局郭海亮局长向记者表示,兆隆·加州水岸向物价局申报的价格是3800元/平方米,而目前项目对外的销售价格符合物价标准,不存在价格欺诈行为,而对一些购房者所反映的预先签订价格与实际购买价格之间存在差距的事实,郭局长表示,这属于双方的合同纠纷,可前往法院起诉。

  律师说法:开发商违约了,需双倍赔偿订金

  记者就购房者手中的购房意向书的实际法律效力,向连云港海西律师事务所卢律师进行咨询,卢律师在详细了解情况后认为,上述情况购房者的购房意向书存在合法的法律效力,如开发商单方面提高价格,就涉嫌违约,一旦违约,购房者可要求其双倍返还购房订金。

  通讯员 王晓宇 赵德伟

  本报记者 张凌飞

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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