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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部分地方政府出台新举措助高校化解债务

2011-10-10 12:57:00     作者: 蔡敏    来源: 新华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高校贷款;地方高校;安徽省教育厅;新上;普通高校;贷款余额;教育发展基金会;银行类
[提要] 安徽省教育厅日前专门召开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提标和化债工作会议,部署系列措施保证高校化债工作落在实处。

  新华网合肥10月10日电(记者蔡敏)中国一些地方政府近日陆续出台新举措帮助高校化解债务。

  安徽省教育厅日前专门召开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提标和化债工作会议,部署系列措施保证高校化债工作落在实处。据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杨德林介绍,今后,安徽省凡是已经达到核定规模的高校,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项目;确有必要新上基建项目的,省教育厅将会同省财政厅在基本建设立项前对建设资金来源情况共同进行审核。

  同时严格执行高校贷款审批制度。高校向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的各类银行贷款都要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未经审批同意,高校一律不得向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也不得以其他方式举债。

  “各高校要制订严格的贷款资金管理制度与办法,确保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对不落实还贷主体责任,银行贷款本金余额不减反增的高校,省里将停止安排化债专项资金,并停止或减少安排其他有关专项经费。”杨德林说。

  据了解,从2011年9月起,安徽省教育厅还着手建立起高校债务项目库,实行债务化解销号制、债务月报制度。

  中国国家审计署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1164所地方所属普通高校有政府性债务2634.98亿元。高校的债务问题得到各地重视,纷纷出台政策细则,切实保证化解债务。

  湖北省日前出台政策意见,计划从今年起用5至8年时间,逐步化解2009年8月底经审计认定的全省地方高校贷款余额133亿元。今后,对未经批准擅自新建项目而举债的高校,以及化债不积极、贷款余额不减反增的高校,湖北省政府都将依规依纪惩处,并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河南大学近日则成立中国首个地方高校教育发展基金会河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揭牌当日就收到校友及社会各界捐款1.2亿元,为公立高校聚集社会力量办学趟出一条新路。

  黑龙江省也建立起最严格的高校基本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贷款审批制度、贷款约束机制。

  教育专家普遍认为,各地严控措施将有利于高校尽快化解高额债务,促使高等教育稳定健康良性发展。

  作者:蔡敏

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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