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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华西滨湖诈骗案宣判 8名被告人分别获刑

2011-10-12 18:42:00     作者: 王研    来源: 新华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杨庆荣 被告人 诈骗案 永胜村 获刑
[提要] 2009年苏涌通过介绍认识了杨庆荣,二人商谈决定由君信公司与昆明宁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山公司)合作进行“永胜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法院同时查明:2007年8月至2009年8月间,杨庆荣、李荣辉、苏涌等人分别虚假出资成立君信公司、宁山公司以及昆明四海诚讯科技有限公司。

  新华网昆明10月12日电 (记者王研)记者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12日该院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诈骗购房者共计2.7亿元的“华西滨湖国际生态城”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合同诈骗罪、虚假出资罪判处杨庆荣、苏涌无期徒刑,另外8名被告被判16年至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还有2人免予刑事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2008年杨庆荣、李荣辉等人成立了云南君信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君信公司),2009年杨庆荣等人宣称要注资65亿元对昆明市官渡区永胜村进行城中村改造,欺骗永胜村村委会与君信公司等签订了框架性合作协议,并派人进村进行项目申报以及对部分到永胜村实地查看的客户“讲解项目”。

  2009年苏涌通过介绍认识了杨庆荣,二人商谈决定由君信公司与昆明宁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山公司)合作进行“永胜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同年11月,杨庆荣通过代宪明联系江苏省江阴市华士镇华西村,宣扬其“永胜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并向华西村递交了《合作备忘录》),华西村未予签署且表示不愿投资。杨庆荣等人在《合作备忘录》上伪造了华西村领导签字及“华西村村委会”印章,对外谎称君信公司与华西村合作对永胜村进行城中村改造,开发“华西滨湖国际生态城”项目。苏涌、杨庆荣等人即开始大量与多家单位和个人签订《职工集团委托代建协议书》和《选房确认书》,收取“委托代建诚意金”。

  为进一步骗取被害人信任,苏涌、艾发学分别与中国银行昆明金碧支行、中信银行昆明白塔路支行签订了意向性《银企战略合作协议》,在不具备实质性授信条件的情况下,对外宣称君信公司、宁山公司已得到银行资金“授信”。杨庆荣等还对“展示厅”进行豪华装修,搜集其他房地产公司的户型图在多家媒体作了大量虚假宣传。在2010年昆明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发文答复“永胜村不能按城中村改造项目进行规划和改造”的情况下,杨庆荣、苏涌等仍继续收取“委托代建诚意金”,先后骗取278650911.6元。该款项部分被用于购买高级轿车等物品,分配给各被告人使用。

  法院同时查明:2007年8月至2009年8月间,杨庆荣、李荣辉、苏涌等人分别虚假出资成立君信公司、宁山公司以及昆明四海诚讯科技有限公司。遂作出以上判决。

余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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