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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中游进入枯水期 "超吃水"航行船舶将受重罚

2011-10-12 21:07:00     作者: 郭晓莹 望作信    来源: 中国新闻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长江中游 吃水 枯水期 长江海事局 船舶搁浅
[提要] 12日,记者从宜昌海事局获悉,长江中游进入枯水期,出川超吃水船舶须在宜昌港卸载,否则其船舶所属单位及船长将受到行政处罚。

  中新网宜昌10月12日电(郭晓莹 望作信)12日,记者从宜昌海事局获悉,长江中游进入枯水期,出川超吃水船舶须在宜昌港卸载,否则其船舶所属单位及船长将受到行政处罚。

  12日,长江中游宜昌、沙市、城陵矶水位分别为40.50米、32.93米、22.72米,较9月21日分别下降了5.27米、4.11米、1.52米,葛洲坝出库流量为7300立方米/秒,较21日下降了13200立方米/秒。长江宜昌江段10月1日起已进入枯水位,宜昌海事局发布枯水三级(黄色)预警。

  长江中游进入枯水期,航道部门最新公布的长江中游枝江芦家河水道航道实际维护水深为3.5米,已有超吃水船舶搁浅。长江海事局11日发布通告,决定对通过长江中游的船舶实施分段签证的管控措施,如发现船舶瞒报或谎报吃水,一经查实,将严格处理。凡“超吃水”航行的船舶,将由海事管理机构扣留船长证书6个月;谎报、瞒报吃水航行或涂改载重线、水尺的船舶,由所在地省级港航管理部门对其实施7—10天的停航整顿等行政处罚。(完)

见习编辑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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