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0年 教育合作渐入佳境

2011-10-14 12:36:00     作者: 林艳华    来源: 中国新闻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盟国家 教育交流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东盟自由贸易区 对话关系
[提要] 截至目前,中国已与新加坡、马来西亚、越南、文莱、缅甸、老挝、柬埔寨、菲律宾等东盟国家签署了教育交流协议,与马来西亚、泰国签订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协议。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东盟国家来华学生超4万人,中国在东盟国家的各类留学人员已超7万人,中国在东盟国家已设立35所孔子学院,学生总数超6万人。

  中新社南宁10月13日电 (记者 林艳华)中国和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0年来,特别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正式建成,双方对各方面人才需求不断扩大,教育成为中国与东盟优先发展的重点合作领域之一,受到中国与东盟各国的高度重视。

  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副秘书长农融13日在此间表示,作为区域内唯一以中国—东盟自贸区为主题的展会,即将举办的第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围绕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继续举办教育服务展,力促中国—东盟教育合作纵深发展,为自贸区建设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根据2007年1月签订的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从2007年4月开始,中国和东盟各国包括教育部门在内的60多个服务部门相互做出了高于WTO水平的市场开放承诺,进一步开放教育等领域的服务市场。该协议的实施为教育领域的服务贸易提供了更加优惠的市场准入条件,促进双方进一步拓展合作方式和贸易规模,使双方的教育消费者享受到更多优质服务。

  当前,中国与东盟国家在教育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蓬勃发展,成效明显。其中,高等院校教育合作成为双方教育交流与合作的主渠道,学生流动则成为教育交流合作的中心,中国和东盟国家的教育领域分别形成了强劲的“东盟热”和“中国热”。目前,已实施一年的中国与东盟间的“双十万学生流动计划”推进顺利,双方在过去的一年里互派1万多名留学生。按照计划,双方在2020年前将互相派出10万名留学生。

  中国古语云“远亲不如近邻”,地处中国—东盟合作前沿的广西因得其地理之便,获益更丰。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白志繁介绍说,广西借助与东盟各国文化相近、地缘相邻的优势,积极发展双边教育交流合作,其中学生交流互换、语言推广、人才培训、共建孔子学院等方面合作成果显著。

  截至目前,中国已与新加坡、马来西亚、越南、文莱、缅甸、老挝、柬埔寨、菲律宾等东盟国家签署了教育交流协议,与马来西亚、泰国签订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协议。《服务贸易协议》实施以来,东盟来华留学生人数逐年递增,尤其是广西、云南等西南省区已成为东盟留学生聚集地。同时,新加坡、马来西亚等东盟国家也利用通向欧美等国的“跳板”优势吸引中国留学生,日益受到青睐。

  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东盟国家来华学生超4万人,中国在东盟国家的各类留学人员已超7万人,中国在东盟国家已设立35所孔子学院,学生总数超6万人。

  分析人士认为,当前,中国和东盟同处于经济快速发展时期,随着《东盟宪章》生效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双方贸易合作将进一步扩大与提升,人员跨境流动也具有更广阔的前景。未来十年间中国—东盟教育将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完)

陶云江

editor


 
 
 
我要评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