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19 08:58:00 我要评论
赵梓斌 来源: 人民日报记者18日从河北省文物局获悉,河北蔚县南安寺塔地宫被盗案在历时6个月后成功告破,最终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12名,追回被盗文物109件,其中辽代舍利金塔、舍利银塔、四大天王彩绘木雕和北宋花口瓷盘等均属文物精品。
重点文保单位失窃,公安部挂牌督办
今年3月9日上午9时,河北蔚县公安局接到报案,报案者张某称其位于蔚县六街塔巷的家中被盗,堂屋门锁被撬开,屋内堆放大量装有土、石块的尼龙编织袋,在东屋地面上有一洞口,疑似直通其家附近的南安寺塔。
南安寺塔位于河北蔚县城南西侧,是一座始建于北魏佛都盛行时期、重修于辽代的8面13级实心密檐砖塔,因坐落在南安寺,故名南安寺塔。此塔已于2001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蔚县公安局经初步勘查发现,塔下地宫确实被盗,诸多文物不知去向。
案发后,河北省文物局24小时内上报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局接报后立即向公安部五局通报案情。
3月26日,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派员赴现场对案件进行督办。5月31日,公安部将此案件列为“2011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第一批挂牌督办案件。河北省、张家口市和蔚县公安、文物部门成立了专案组,迅速开展侦破工作。
盗贼打洞盗宝,报案人实为帮凶
专案组经初步侦查,根据现场情况综合确定案发时间大概为2010年4月至11月;经对现场遗留的物证上提取的DNA检验分析,确定犯罪嫌疑人应在9人以上。同时,向海关发出相关协查通报,防止文物出境。
经专案组近一个月的缜密分析、调查,发现报案人张某在换院门、租房、交电费和经济情况变化等诸多方面凸显出越来越大的疑点。
4月6日,专案组对报案人张某进行了突审,张某交代了其所知全部事实:张某于2010年1月份以3万元的价格将其邻近南安寺塔的房屋租给了几个外地人。7月份,张某发现租屋者在挖地洞,张某不仅没有向公安人员反映情况,反而向在其房屋内实施盗掘行为的犯罪嫌疑人提供食品和工具。
根据张某供述,专案组随即派出18个侦查组分赴河北省内的石家庄、承德、张家口等城市以及北京、山西、山东等9省(市)13地市开展侦查、调查。
行程15万公里,专案组山东起获被盗文物
在此期间,侦查组共行程15万公里,筛选人员60万人,确定重点人员100余人。后经调查发现,一王姓山东籍男子在2010年10月在河北蔚县有留宿记录。专案组结合地宫打开时间、王某留宿时间及其社会关系,推断此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随后,专案组经过40余天的摸排走访,最终于2011年6月28日在蔚县一宾馆将王某抓获。王某供述了自己在2010年10月和11月伙同他人先后两次潜入南安寺塔地宫,盗走了三尊佛像、舍利塔、木器、瓷器等文物的犯罪事实。他同时供述已将这些文物倒卖给了袁某,并交代了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信息。
9月5日,袁某向山东警方投案并交代了被盗文物的藏匿地点。9月6日凌晨,专案组在山东警方的配合下在山东淄博起获了辽代舍利金塔、舍利银塔、四大天王彩绘木雕、北宋花口瓷盘等被盗文物109件,其中辽代舍利金塔、四大天王彩绘木雕在河北省属首次发现,北宋花口瓷盘在河北省内少见。
目前,有关专家正在对起获的文物进行价值鉴定。(记者 赵梓斌)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