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22 15:02:00 我要评论
陈荞 来源: 京华时报本报讯 (记者陈荞)针对网上流传的“中国红十字会扣留2.5亿日元慰问金作为‘费用’”说法,昨天,中国红十字会发文回应称,该言论不实,中国红十字会完全不存在扣留2.5亿日元的情况。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1995年,耿谆等11名原告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他们在二战期间被迫为鹿岛建设公司工作,要求该公司赔偿。历时十年,耿谆等11名原告最终得到了和解结果:鹿岛建设公司向中国红十字会信托5亿日元赔偿金。但十年过去,986名应享受赔偿金的劳工中,只有500多名劳工及家属得到了赔偿金。网上流传中国红十字会扣留了2.5亿元慰问金。
对此,中国红十字会称,中国红十字会作为受托人,主要职责就是将5亿日元信托金设为“花冈和平友好基金”,负责该基金的管理,并帮助寻找到520名花冈中国劳工,协助办理信托金、教育金的发放等。中国红十字会称,“关于花冈基金的管理,中国红十字会按照国家财务规定、中国红十字会财务规定,依照花冈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要求进行使用,并接受国家审计署的审计,完全不存在扣留2.5亿日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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