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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县警方:车祸死亡幼童非碾压致死

2011-10-24 14:42:00     作者:    来源: 中国新闻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泸县;碾压;警方;民警;致死;车祸死亡;交警部门
[提要] 10月23日下午,泸县警方就网传泸县被来回碾压死5岁幼童事件进行情况通报。通报会上,泸县交警大队大队长李泽坤表示,根据现场勘察和尸检结果,“大货车车轮没有碾过小孩身子。”

事故现场照片

  中新网泸州10月23日电 10月23日下午,泸县警方就网传泸县被来回碾压死5岁幼童事件进行情况通报。通报会上,泸县交警大队大队长李泽坤表示,根据现场勘察和尸检结果,“大货车车轮没有碾过小孩身子。”

  据了解,2011年10月20日11时10分,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接县局指挥中心指令:泸永公路云锦镇小地名为华前嘴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中队事故处理民警火速赶到现场,见一男孩被压在货车车轮下,民警第一时间开展现施救。其后 120急救车赶到现场,经医生确认事故中小男孩(五岁的熊某)已经死亡。

  施救同时,事故处理民警及时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工作。经勘查:肇事货车停于泸永公路右侧车道内,车头向永川方向,死亡男孩俯卧于该车左前轮下;肇事货车左前轮未完整压过男孩身体,背部无轮胎压痕;在道路上留下的制动拖痕呈现连续性,未发现断裂痕迹。以上勘查表明:肇事货车事故发生时紧急制动,直至车辆停止,系一次性制动所产生的痕迹。经法医鉴定,死者死因系颅脑损伤死亡,系钝物撞击挤压伴挫擦形成,全身以挫擦伤为主,无粉碎性骨折,以上损伤无车轮碾压痕迹。事故处理民警对多名现场目击证人调查取证,均称未见肇事货车反复碾压,其陈述事故经过与现场勘查和尸检结果吻合。

  目前,肇事驾驶员敖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交警部门正在对肇事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测和肇事驾驶员血液乙醇浓度检验,检验、检测结果完成并生效后,交警部门将对该事故及时进行事故认定,并将结果及时公布媒体。

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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