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24 19:12:00 我要评论
李欣 来源: 中国广播网中广网北京10月24日消息(记者李欣)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今天(24日),备受关注的《精神卫生法草案》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进行审议。从1985年开始起草的《精神卫生法》在立法的道路上已经步履蹒跚地走了26年,一部与社会公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草案,为什么出台之路如此艰难?在艰难面世的背后,各方又有怎样的博弈?
最近几年,与精神卫生有关的话题成为社会持续关注的热点,从深圳女子邹宜均,到广州千万富翁何锦荣,因为利益纠纷所出现的“被精神病”现象越来越多,而精神病院现有的收治制度也饱受诟病。卫生部部长陈竺认为我国当前存在的精神卫生问题已经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
陈竺:一是,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水平偏低,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尚未得到全面、有效保障。二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不到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时有发生。三是,强制收治精神障碍患者程序缺失,个别地方发生的强制收治案例引起患者及其亲属的强烈质疑,“被精神病”不时成为舆论热点。
从1985年开始,卫生部就开始牵头起草《精神卫生法》,但对于为什么在26年之后才形成统一的立法草案,曾参与精神卫生法草案论证过程的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副院长谢斌表示,部分“被精神病”事件对于立法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最主要的原因还是社会对于立法需求的提升。
谢斌:精神卫生法经过20几年没有通过,那个时候最主要的原因还是这个法不受重视,没有人关心。那么这一次可能是因为在立法的进程中有一些不同的解读,因为出现过一些被精神病这样一些报道以后,从不同的利益群体都发出了不同的声音,在卫生相关的法里面,对这个的立法的关注是最多的。
根据卫生部门的统计,精神疾病在我国疾病总负担中排首位,全国有1600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而存在精神类疾病困扰的人群更是达到了2亿人,公众对《精神卫生法》出台的呼吁日益强烈。但是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程序一直是《精神卫生法》难以出台的争论焦点之一,如何防治“被精神病”现象的发生?又如何确保患者自由与公众利益之间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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