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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通报两起泄露涉密经济数据案件查办情况

2011-10-24 19:58:00     作者: 李菲、华春雨    来源: 新华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涉密 案件查办 最高检 经济运行 证券行业
[提要] 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李忠诚24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国家统计局干部孙振、中国人民银行干部伍超明泄露涉密经济数据案件查办情况。

  新华网北京10月24日电(记者李菲、华春雨)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李忠诚24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国家统计局干部孙振、中国人民银行干部伍超明泄露涉密经济数据案件查办情况。

  李忠诚说,去年5月以来,我国国家宏观经济数据多次被泄露。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依法履行职责,迅速查明了泄密经过。今年2月,在有关部门预先工作的基础上,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对案件依法立案侦查,目前已立案侦查6件6人,这6名犯罪嫌疑人中有一人是国家统计局办公室秘书室原副主任、副处级干部孙振,有1名是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货币金融史研究室原副主任、副处级干部伍超明,另外4名犯罪嫌疑人均为证券行业从业人员,目前这六起案件已有两起人民法院已经作出了有罪判决。有2起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之中。另外2起人民检察院已经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起诉。已作出有罪判决的两起案件的具体情况是:

  一、孙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孙振在担任国家统计局办公室秘书室副主任及局领导秘书期间,于2009年6月至2011年1月,违反国家保密法规定,先后多次将国家统计局尚未对外公布的涉密统计数据共计27项,泄露给证券行业从业人员付某、张某等人。经鉴定,这27项被泄露的统计数据中有14项为机密级国家秘密,13项为秘密级国家秘密。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孙振有期徒刑五年,判决后被告人孙振没有提出上诉。

  二、伍超明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伍超明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货币金融史研究室工作期间,于2010年1月至6月,违反国家保密法规定,将其在价格监测分析行外专家咨询会上合法获悉的、尚未正式公布的涉密统计数据25项,向证券行业从业人员魏某、刘某、伍某等15人故意泄露224次,经鉴定,上述被泄露的25项统计数据均为国家秘密级秘密。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依法判处被告人伍超明有期徒刑六年,判决后被告人伍超明没有提出上诉。

  李忠诚指出,国家宏观经济数据提前被违法泄露,危害经济运行秩序,干扰市场公平竞争,影响政府公信力,从而使国家、社会及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是一种社会危害性非常严重的泄密犯罪,必须依法惩治。近年来,检察机关一直严厉打击各类泄密活动,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保持打击各类危害秘密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本着“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原则,依法高效查处各类泄密案件,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

余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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