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二十年建言路素描

2011-10-25 15:14:00     作者: 关向东    来源: 中国新闻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改革发展 改革理念 经济建设型政府 改革实践 建言
[提要] “中国改革智库”,这是曾任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国家计委主任的原全国政协副主席陈锦华,新近为“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简称“中改院”)的题词,这是一间执著于中国改革研究二十年的民间学术机构。

  中新网海口10月25日电 题:一间置身“中国改革现场”的“中国改革智库”——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二十年建言路素描

  记者 关向东

  “中国改革智库”,这是曾任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国家计委主任的原全国政协副主席陈锦华,新近为“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简称“中改院”)的题词,这是一间执著于中国改革研究二十年的民间学术机构。

  “置身现场、剖析案例”,这是全球所有智库、经济学人共同的追求。有机会置身世界上最大的转轨经济体——中国,如影随形地追踪研究,甚至参与设计它的体制改革二十年,无疑是中改院的天赋造化。而有眼光将“中国案例”放在全球大变革的框架下,与同期转轨国家的案例进行比较,且持续地、系统地向国际社会提供“中国经验”陈述,则是这个中国民间研究机构独步之处。

  时值中改院成立20周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称其“与改革同行”,围绕我国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展开研究,形成了许多富有成效的改革研究成果,为改革决策做出了积极贡献,对智库的发展进行了重要探索。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称其:提出了“政府转型”、“民富优先”等一系列重大改革思路,“已经成为服务改革决策、推动改革实践的重要思想源泉”;形成了国际论坛、形势分析会、年度评估报告、调查系统、改革论坛等全方位载体,“已经成为凝聚改革智慧、增进改革共识的重要思想平台”;承担了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德国技术合作机构以及美国等国有关机构委托的数十个国际合作项目,“已经成为具有中国特色、享有国际声誉的重要思想库”。

  面对琼州海峡迎风而立的中改院新址不久即将落成,而记者对这个研究院印象最为深刻的一隅,则是位于海口市白沙门中改院旧址里迟福林院长办公室墙上的一幅条幅,上书“敢为人先”。迟福林执著地认为:政策研究人员当以国家发展的战略性、前瞻性研究为天职,而不能满足于对已经出台政策的跟风解释。

  “以改革理念办院,用创新精神研究”,这是陈锦华给这个以中国改革政策研究为己任的民间学术研究机构的评价。

  二十年来,院本部仅数十人的中改院,以改革课题为纽带创新编织了一个涵盖国际、国内数千专家的学术网,提交中央有关部委改革政策和立法建议报告140余份,发表论文1500余篇,公开出版研究改革的中外文专著200余部。

  二十年来,中改院先后举办和承办了国际、国内研讨会200多次,参会的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政府官员近4万人次,其中省部级以上领导达800多人次。国际、国内不少官员、学者、业界人士趋之若鹜参与其设在海南岛上的“中国改革论坛”,在聆听改革观点高端碰撞的同时,亦透过议题管窥中国即将展开改革领域的政策走向;各大媒体则通过追踪其一年数度的形势分析会、以及发表的年度评估报告,有系统地回溯及展望中国改革进程;不少国际研究机构,则通过与之展开合作项目,将“中国案例”带到更为广阔的世界转轨经济研究领域之中。

  事实上,中改院提出的不少改革理念,如今已经成为中国社会耳熟能详的政策。

  如: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的表述,采纳了1998年中改院的一份政策建议;随后,中改院提出 “把土地使用权真正交给农民”纳入立法的政策建议,在《土地承包法》中部分内容被采用。

  2003年SARS危机后,中改院敏感意识到政府不能只提出经济发展目标而忽略社会发展目标,提出了从 “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的政府转型系统思路和相关政策建议。2004年,中改院提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理念,建议加大公共服务投入,建立惠及13亿人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2009年,中改院在提交国家发改委委托的《“十二五”改革规划研究》政策咨询报告中,明确提出“以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其中包括以经济增长方式转型为主线的经济体制改革、以适应社会公共需求转型为主线的社会体制改革、以政府转型为主线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这份报告成为国家“十二五”规划起草的重要参考。(完)

见习编辑刘宇

editor

更多

 
 
 
我要评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