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01 18:20:00 我要评论
李忠 来源: 新华网11月1日,警察从已成废墟的收费站经过。新华社记者 欧东衢摄
11月1日,救援人员在爆炸现场进行搜救。新华社记者 欧东衢摄
这是11月1日拍摄的爆炸现场地面上的残骸。新华社记者 欧东衢摄
爆炸现场旁的建筑损毁严重。新华社记者 欧东衢摄(11月1日摄)
新华网贵阳11月1日电(记者李忠将 李劲峰 王新明)记者从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了解到,经有关部门初步调查,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11·1”爆炸事故系运送炸药车辆发生爆炸所致。目前,事故已造成7人死亡,约有200人被送进医院救治,其中,20余人重伤。
据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介绍,11月1日,福泉一家公司两辆汽车从湖南运送炸药前往贵阳,途径福泉市马场坪匝道口修理厂时发生爆炸。初步调查,两辆汽车上共装有炸药70吨左右。
记者在事发现场看到,爆炸发生后,周边房屋的玻璃大都被震碎,路边的车辆发生变形,附近一国家粮食储备库受损严重,现场一片狼藉。公安、消防及医护人员在现场紧张施救,并维持现场秩序。
事故发生后,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贵州省委书记栗战书、省长赵克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以赴救治伤员,迅速查明爆炸原因,对有关责任人严查追究,做好善后工作;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爆炸危险物品运输管理。
目前,现场伤员搜救工作已基本结束,有关方面已成立专案组开展工作。事故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作者:李忠将李劲峰王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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