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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房管局定新规 中介需实时报送市内租房信息

2011-11-01 20:34:00     作者: 赵燕华    来源: 金羊网—羊城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信息系统;租房信息;信息行为;实时;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中介机构;信息报送规定;jsp
[提要] 10月31日,广州市房管局发出通知,要求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11月30日前,通过《广州市房屋租赁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简称《信息系统》),实时报送房屋租赁信息,以加强全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市内租房信息必须实时报送

  房管局要求本月底前落实,由房产中介机构通过系统传送

  羊城晚报讯 记者赵燕华报道:10月31日,广州市房管局发出通知,要求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11月30日前,通过《广州市房屋租赁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简称《信息系统》),实时报送房屋租赁信息,以加强全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为规范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管理,根据《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29号)和《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报送管理规定(试行)》(穗国房字〔2009〕1184号)精神,各中介机构于2011年11月30日前,通过《广州市房屋租赁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laho.gov.cn/zls/default.jsp)注册用户账号,填写相关资料。凡设有分支机构的中介服务机构,请督促各分支机构在《信息系统》注册独立账号。

  根据《信息报送规定》的要求,各中介服务机构应实时通过《信息系统》报送房屋租赁信息,严格按《信息系统》模板格式,填写各项内容。凡设立分支机构的按照相关要求由分支机构各自报送房屋租赁信息。中介服务机构未发生房屋租赁中介服务的,应每半个月通过《信息系统》进行零申报。

  今后,市局和各区分局将进行日常巡查,对存在违规报送房屋租赁信息行为的中介服务机构,一经查实,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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