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04 20:59:00 我要评论
沈兰 来源: 中国新闻网中新网杭州11月4日电(记者 沈兰 成效伟)“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钱江三桥运营管理单位恒基三桥公司,对这起事故负有一定的责任,建议两者向杭州市政府作出深刻出面检查。”4日,杭州市安监局副局长吕立先在钱江三桥质量调查报告通报会上表示。
7月15日凌晨2点左右,杭州钱塘江三桥发生塌陷事故,约50平方米的大桥车道部分桥面突然脱落,5分钟之后,一辆重型半挂车坠落后将下闸道砸塌,桥梁护栏被撞毁,1名驾驶员受轻伤。据悉,湖南路桥集团系发生塌陷事故路段桥面的承建公司,杭州通报情况时未回应大桥质量问题。
事故发生后,钱江三桥运营管理单位杭州恒基三桥公司向有关部门报告了事故情况,相关部门也展开救援工作。7月19日,杭州市政府成立了由杭州市安全监管局、交通运输局、监察局、交投集团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
记者从通报会上获悉,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为通行车辆超载超限,其次为交通警察局针对8吨以上大型货运机动车通行交通管制措施未严格执行。据监控资料显示,2010年10月2011年6月通行钱江三桥的55-100吨货车达6400余辆,100吨以上达1600余辆;事故发生当日零时55分至事故发一小时内,通过钱江三桥的60吨以上货车达10辆之多,其中100吨以上有4辆。
吕立先指出,这是一起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该事故引起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和媒体的关注。桥梁养护公司,及相关负责人,杭州市公路管理局、杭州市交警局均有一定问题及责任。“恒基三桥公司向杭州交通投资集团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另外,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负责全市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对钱江三桥货车禁行执行不到位,对该事故负有一定责任,建议杭州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也要向杭州市政府作出深刻出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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