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15 07:00:00 我要评论
来源: 北京晨报作为国家机关某资金管理中心(简称资金中心)工作人员的节鹏,在负责将本单位购买的1.5亿元国债委托给银河证券公司管理过程中,私自收取高额利息,非法获得900多万元。节鹏在获得死刑后,揭发检举他人犯罪被查证属实,法院改判其死缓,他得以“捡回一命”。昨天,西城检察院检察官向记者讲述了此案侦办经过。
存上亿国债收取高息
1999年,资金中心购买了1.5亿国债,由节鹏负责具体操作。为保证这笔款项的安全,资金中心决定将1.5亿国债转存到中国银河证券公司。节鹏的妻子恰好在银河证券公司工作,她向本单位财务资金总部的总经理王长林咨询,王长林推荐了上海复兴东路营业部(简称营业部),还把该营业部经理杨某电话给了她。
为拉到这笔巨款,杨某特地飞到北京,与节鹏及其妻子见面。当时,节鹏并不知道牵线的中间人是王长林。杨某向节鹏介绍了托管国债的情况,还承诺会给资金中心高额利息。最终,资金中心的1.5亿国债交由营业部托管。
杨某与节鹏商议后,确定营业部每年支付利息为8%。杨某说,国家规定的利息是每年3.3%,剩下的4.7%为高息部分。高额利息原本应该由营业部的账户上划转到资金中心账户上,但节鹏出于私心对杨某提出要取现金。
西城检察院张康检察官介绍说,节鹏没有对单位领导说出营业部支付高息的事,从2002年起,节鹏开始私自取走高额利息。起初,节鹏借用朋友身份信息开了几个银行账号,陆续收到营业部打入的300多万元高息款。后来,节鹏每隔一段时间,就坐飞机赶到上海,找营业部的杨某提现。
国债被质押露出马脚
经调查发现,节鹏多次前往上海提现,他入住过上海多家酒店,杨某每次都会派手下工作人员前往酒店给节鹏送钱。节鹏在乘机返京时,都要拎着几个手提袋,大摇大摆地通过安检,而手提袋里往往装着数十万元现金。对于赃款去向,节鹏对办案人员说:“我拿回钱就放在家里一个大抽屉里,花钱时就从里面拿。”
2004年8月,资金中心派节鹏和同事前往上海检查托管在营业部的1.5亿国债情况。当时,节鹏在相关证券结算单位查到的结果是1.5亿国债被质押,节鹏找到杨某说自己回去没法交代。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