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18 20:51:00 我要评论
何蒋勇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宁波11月18日电 (记者 何蒋勇) 今天(18日)下午14时30分,浙江余姚法院第18号审判庭开庭宣判了宁波市最大一起黑社会性质团伙案,共有56名被告。团伙头目周军芳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210万元。
为首的被告人周军芳,绰号“老军芳”,1962年出生,小学文化。自2004年开始,周军芳先后网罗了一批社会闲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从事开设赌场活动。之后,为了进一步扩大自己的势力,周军芳又先后“吸收”了一大批“小弟”,采取发工资、提供经济资助、集中训练等方法“笼络人心”,并通过开设赌场、收取保护费、插手海塘工程等途径,筹集资金,形成一个有组织、有纪律的黑社会团伙。
据了解,周军芳是该团伙的“老大”,人称“老军芳”。 在2004年至2010年期间,该团伙实施赌博、开设赌场、故意伤害、抢劫、强迫交易、非法制造枪支、贩卖毒品等十四项违法行为,涉及60余起犯罪事实,涉案金额两千多万,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社会生活和经济秩序。
法庭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军芳网罗、纠集多人,为暴敛钱财、扩充经济实力,逞强争霸,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在余姚部分地区形成非法势力,造成重大影响,严重扰乱该地区的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其又应对该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责任,分别构成赌博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非法制造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拘禁罪、窝藏罪。
记者了解到,其余55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至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至此,这个以周军芳为首,骨干固定,长期为害一方,并具备一定经济实力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宣告覆灭。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