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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分公司原经理腐败14年未被查处 多次升职

2011-11-21 14:32:00     作者: 梁书斌    来源: 经济参考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王贤泸;中石油;职前;石油天然气;石油销售;被抓;2009年
[提要] 原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销售分公司总经理王贤泸,曾因推进企业改革成效显著被员工誉为“王改革”,然而,也就是这样一个头顶“改革先锋”光环的国企“一把手”,竟一步步蜕变成腐败“蛀虫”,利用手中职权大肆收受贿赂甚至公开索贿,其家中的奢靡程度甚至令见多识广的检察官都“傻眼”。而在其任职的14年时间中,王贤泸不仅未被查处,还步步高升。

  原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销售分公司总经理王贤泸,曾因推进企业改革成效显著被员工誉为“王改革”,然而,也就是这样一个头顶“改革先锋”光环的国企“一把手”,竟一步步蜕变成腐败“蛀虫”,利用手中职权大肆收受贿赂甚至公开索贿,其家中的奢靡程度甚至令见多识广的检察官都“傻眼”。而在其任职的14年时间中,王贤泸不仅未被查处,还步步高升。

  “一把手”奢靡程度令检察官“傻眼”

  搜查时,王贤泸家里的“奢靡”,让办过许多大案、见多识广的检察官都“傻眼”了。“大型国企领导与省里地市的干部,在受贿犯罪金额上不对等,数额差别太大。”一位检察官十分感慨。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原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黑龙江销售分公司)总经理王贤泸因受贿859万余元、1000余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已入监服刑。

  王贤泸利用其“一把手”的地位,利用工程承包、产品销售、干部提拔、工作调动等途径大肆收受贿赂甚至公开索贿,一步步走向腐败泥潭,贪腐行径触目惊心。而在其腐败的14年间,王贤泸不仅未被查处,还步步高升。

  据了解,王贤泸今年56岁。他在石油系统工作多年,曾任科尔沁油田开发公司经理、曙光采油厂厂长,2006年任中石油黑龙江销售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还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第十届委员会委员。

  在某些人的眼里,王贤泸是一个“爱学习、善开拓”的人。据媒体报道,他担任辽河油田曙光采油厂厂长时,因为推行扁平管理模式,被誉为“王改革”。王贤泸到中石油黑龙江销售分公司任职后,开始大力开展非油业务,在加油站增设便利店,实行统一管理、采购、配送、核算,第一年销售额就超过了1000万元,第二年销售收入突破5000万元,受到上级公司的肯定。

  让人想不到的是,在王贤泸“改革派”光环的背后,隐藏着多年来的大肆贪腐。2009年12月4日,王贤泸因涉嫌受贿犯罪被刑事拘留,随后被批准逮捕。王贤泸被抓,在黑龙江省石油销售系统引起强烈震动。

  搜查时,王贤泸家里的“奢靡”,让办过许多大案、见多识广的检察官都“傻眼”了。“大型国企领导与省里地市的干部,在受贿犯罪金额上不对等,数额差别太大。”一位检察官十分感慨。

  检察官在王贤泸家搜出大量金银工艺品、金饰品等贵重物品。本来认为两三个小时就能完成的工作,几个检察官干了九个小时。后来,仅金银工艺品的鉴定费就花了上万元。

  在王贤泸的家里,检察官发现了一份礼单。根据礼单记载,仅一次葬礼和一次婚礼,王贤泸就收了上百万礼金,最大一笔礼金高达数十万。

  2011年初,黑龙江省林区中级法院经审理认定,王贤泸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597129.50元,构成受贿罪。其家庭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有10901642.77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王贤泸没有提出上诉,目前已经入监服刑。

  大肆收受“进贡”并公开索贿 身陷腐败泥潭

  据了解,王贤泸通过让行贿企业负责人承揽工程、保住市场份额,进入市场等途径大肆收受贿赂,而有的企业为了工程项目,竟然专门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向王贤泸“进贡”行贿。这都刺激着王贤泸一步步走向腐败泥潭,贪腐行径触目惊心。

  ■承揽工程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王贤泸在科尔沁油田、曙光采油厂期间,承揽工程提成是约定俗成的“潜规则”。

  1996年至2002年,王贤泸利用其担任科尔沁油田开发公司经理、曙光采油厂厂长职务的便利,为某机械加工厂等承揽工程提供帮助,先后10次收受该厂负责人所送的人民币150万元、美元3万元,折合人民币174万余元。

  1997年至2003年,王贤泸利用其担任科尔沁油田开发公司经理、曙光采油厂厂长职务的便利,为盘锦市某公司在曙光采油厂、科尔沁油田承揽工程提供帮助,先后8次收受该公司负责人所送人民币101万元。

  ■保住市场份额

  王贤泸到黑龙江后,就让下属对柴油添加剂市场供应商进行“摸底调查”。一些企业心领神会,为了保住市场份额,开始找门路向其“进贡”。

  2006年至2008年,王贤泸利用其职务便利,为黑龙江某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保持与中石油黑龙江销售分公司的市场份额提供帮助,先后8次收受该公司负责人所送人民币28万元、购物卡1万元、金条3根、劳力士男表一块,共计折合人民币40万余元。

  2006年至2007年,王贤泸利用职务之便,为黑龙江某公司保持与中石油黑龙江销售分公司的市场份额提供帮助,先后收受该公司经理所送人民币15万元、美元1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22万余元。

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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