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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区域性灰霾日益严重 PM2.5是空气恶化重要因子

2011-11-21 15:16:00     作者:    来源: 经济参考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PM;张远航;复合污染;灰霾;大气扩散;空气质量日报;可吸入颗粒物浓度
[提要] 将于2016年开始在全国实施的PM2.5(粒径小于2.5微米的细微尘颗粒)监测,就像一把悬于环保部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上述环保部官员指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要剑指三大排放源———煤、油和基建。

  我国区域性灰霾天气日益严重 防治剑指煤、油、基建三大源头

  将于2016年开始在全国实施的PM2.5(粒径小于2.5微米的细微尘颗粒)监测,就像一把悬于环保部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经济参考报》记者独家获悉,正在制定中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十二五”规划,即将对复合型大气污染的三大源头———煤炭燃烧、石油燃烧和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有明确说法。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环保部官员很担忧:“即便按照‘十二五’规划设定的目标拼命减排,也需要10年时间,才能恢复到2005年的城市空气质量水平!”

  毫无预兆:环保部首次回应PM 2.5监测

  今年秋天,北京等地灰霾天数高于常年,北京市气象局和公众空气质量感受的分歧,将PM 2.5这一专 业 术 语 推 向 舆 论 的 漩 涡 。 对 于“将PM 2.5纳入城市空气质量评价并定期公布”的公众呼声,环保部16日首次进行正面回应。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16日通报称:“各方高度关注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今天起向全社会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二次征求意见稿的最大调整是将PM 2.5、臭氧(8小时浓度)纳入常规空气质量评价,并收紧了P M10、氮氧化物等标准限值,提高了监测数据统计有效性要求。”

  “新标准拟于2016年全面实施。”环保部科技标准司相关负责人对此指出,鼓励各地方提前或更高标准实施,一种是环保部根据国务院文件要求,指定部分地区提前实施本标准,而具体实施方案(包括地域范围、时间等)需另行公告;另一 种 方 式 是 各 省 政 府 根 据 实 际 情况、区域环境保护需要,自愿提前实施本标准。

  恰在11月初,环保部发布的《环境空气PM 10和PM 2.5的测定重量法》正式实施。该行业标准首次对PM 2.5的测定进行了规范,被大气专家视为对近日“北京居民掀起 自 购 便 携 式 仪 器 测 空 气 ” 的 回应。

  但地方对此态度谨慎。11月14日,南京市政府的官方微博转载了南京气象局官方微博披露的“PM 2 .5细微颗粒物浓度”数值,但仅存留数 小 时 , 就 以 “ 误 发 ” 为 由 被 删除。

  11月15日,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 杜 少 中 还 表 示 , 北 京 何 时 公 布PM 2.5尚无明确时间表,但“作为首都,可能会走得快一点,正在积极做准备”。他所回应的事情是,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总工程师伏晴艳前一天称,上海明年有望率先推行PM 2.5空气质量监测标准。

  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张远航对此解释称,与科学研究不同,地方政府及其环保部门是按照环保部规定的空气质量日报技术、指标体系发布每天的空气质量状况,“在现阶段,PM 2.5尚未纳入常规空气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直到环保部正面回应的当天早上,环保部新发布的《“十二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中,开展PM 2.5监测仅为定性考核,且是“ 加 分 项 ” , 也 就 是 “ 测 了 能 加分 , 不 测 也 不 扣 分 , 更 不 一 票 否决”。

  但数小时后,11月16日下午,环保部科技标准司突然改媒体集体采访为新闻稿发布,宣布了上述 决 定 。 该 司 相 关 负 责 人 承 认 :“我国部分区域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结果与人民群众主观感受不完全一致,现行标准中分区分级要求不能适应新的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管理需求。”

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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