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22 10:11:00 我要评论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昨天上午,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浙江省自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试点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2011年浙江省政府债券已于昨天上午,通过“财政部国债招投标系统”向2011年浙江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招标发行成功,实际发行面值67亿元,其中:三年期33亿元,年利率为3.01%;五年期34亿元,年利率为3.24%。从11月22日开始发行并计息, 11月24日发行结束。
浙江省财政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朱忠明在发布会上表示,浙江地方债认购对象暂不向普通老百姓开放,将来随着时机成熟或将开放全社会认购。专家认为,以出让土地为主要融资渠道的地方政府今年的压力一定会比往年大,而地方债正是一场“及时雨”。
浙江地方债年利率低于沪粤
据了解, 2011年浙江省政府债券通过2011年浙江省政府债券承销团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采用单一价格荷兰式招标方式确定利率和中标额度,标的为利率,全场最高中标利率为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浙江省昨天通过“财政部国债招投标系统”最后确定中标利率,3年期为3.01%,5年期为3.24%。
在浙江债发行前,上海、广州两地均发行了地方债,受到投资者追捧。刚刚结束发行的广州债,3年期和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中标利率分别为3.08%和3.29%,超6倍的认购倍数让地方债再度升温。上海债作为全国发行的第一个地方债,3年期和5年期的中标利率分别为3.10%和3.30%,认购均超过3倍。
报省政府批准,2011年浙江省政府债券主承销商为招商银行、杭州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中信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承销团一般成员为:中国银行、民生银行、平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兴业银行、中信证券、第一创业证券、光大证券、宁波银行、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北京银行。
67亿投向保障性住房、民生、医疗等项目
据介绍,此次地方债融得的资金将投向保障性住房、医疗文化等民生事业,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水利建设、重点设施等项目。
这是具有历史性意义的一次尝试,朱忠明表示,地方政府作为债务人身份出现,要求地方政府具备一定实力,拥有健全的制度和管理水平。“自行发债比向银行融资利率低很多,也减轻了地方政府的偿还压力,是拓展地方政府融资渠道的一次尝试。”
“地方政府的融资渠道一直以来比较单一,主要依靠税收和出让土地,以及向银行融资。”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财贸学院金融系主任李淑锦说,这次地方债的发行,数额上并不大,是国家为探索建立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培育地方政府债券市场的一次投石问路。而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作为地方自行发债的试点地,也是因为这些省份城市的经济总量比较大,是中国最有实力、财务状况较好的经济“模范生”。
在众多业内人士看来,地方自行发债是地方政府融资的一个趋势,而选在这个时间来试行比较及时。今年以来,中国股票市场一直不给力,而房地产市场受到调控一蹶不振,地方政府“试水”地方债,某种程度释放了一种积极的市场信号,是第三季度以来一系列宏观政策微调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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