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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编办:空编两年以上事业单位将予以核减

2011-11-23 06:55:00     作者: 张璐    来源: 北京晨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事业单位 编办 区划整合 冻结 转企
[提要] 大量空编两年以上的事业单位编制将予以核减。市编办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对正在进行的事业单位清理规范中的一些普遍问题作出说明。通过清理规范,收回不合理的空编,充实调整到需要加强的领域,以控制总量,盘活存量。

  晨报讯(记者 张璐)大量空编两年以上的事业单位编制将予以核减。市编办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对正在进行的事业单位清理规范中的一些普遍问题作出说明。

  本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从今年开始部署,计划于明年2月底完成。目前,各区县、各部门已基本完成制订和上报方案工作,市编办正在抓紧审核,近期将陆续批复。

  老单位空编不超10%

  据悉,北京现有事业单位约1万个,编制近53万名。调研时,市编办发现有些事业单位成立多年,但从不或很少补充新人,有的甚至达90%空编,造成编制资源的闲置。市编办表示,空编两年以上的事业单位,要相应核减编制:新设立不到3年、人员配备尚未完全到位的事业单位,可以保留10%至15%的空编,超出部分予以核减;组建3年及以上的事业单位可以适当保留一定比例的空编,一般控制在10%以内,超出部分核减。

  现有机构编制不“冻结”

  清理规范期间,除市委、市政府已决定的以外,不再新增事业单位和事业编制。未按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擅自设立的事业单位,将予以撤销。“这并不是要冻结现有机构和编制。”市编办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确因工作需要而调整和增设机构编制的,可按照“机构编制不增、经费形式不变、机构规格不升”的原则执行。调整后的事业单位,机构数和各种经费形式的编制数、机构规格都不得超过调整前,经费形式保持不变。在这一原则下,可在现有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也可整合撤并。

  关键词

  “撤四、并三、减一”

  北京对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的主要做法为“撤四、并三、减一”。“撤四”,就是对擅自设立、职能萎缩、名存实亡及明确转企的四类事业单位予以撤销;“并三”,就是对规模过小、重复设置及因区划整合等原因涉及调整的三类事业单位予以整合;“减一”,就是对一些事业单位的长期大额空编予以核减。通过清理规范,收回不合理的空编,充实调整到需要加强的领域,以控制总量,盘活存量。

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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